為進一步改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1名,具體招聘單位、專業、人數詳見《2012年豐都縣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幾類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和處罰;
(三)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見《一覽表》)。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7月3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報名地點: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樓會議室。
(1)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到報名地點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
報名時每人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
(2)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碩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
(3)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2年8月3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在報名地點領取。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8月4日上午8:30—10:00,專業科目筆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8月4日上午10:30—12: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1、公共科目。公共科目為原重慶市人事局編寫的《綜合基礎知識》,其分值為100分。
2、專業科目。專業科目為原重慶市人事局編寫的《管理基礎知識》,其分值為100分。
(三)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2比例,則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碩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參加體檢。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須寫出書面報告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如出現相同分數,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下同)。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體檢標準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規定進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報考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在應聘本崗位面試達6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核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在應聘本崗位面試達6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筆試成績在豐都縣政府網公布。擬聘人員在豐都縣政府網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人員花名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時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本招聘簡章由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市豐都縣2012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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