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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選調事業人員11人公告 |
附件 |
1.2017年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崗位及資格條件 2.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表 3.同意報考證明 |
咨詢方式 | 政策咨詢電話:0574-89280168、89280167、89280192。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日時間聯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報名時間 | 10月25日 |
報名方式 |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提供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電子版。上述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或WORD文件,并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于10月25日前發至郵箱nbhzwxqxd2017@163.com。一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 |
資格初審 | 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條件資格予以初審,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如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不足選調計劃的2倍,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指標。 |
面試內容 |
面試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計算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學歷學位證書;在港澳、國外就讀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習所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身份證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工作經歷證明(需按資格條件要求出具由單位提供的從事相關工作證明); 4、職稱證書; 5、年度考核證明材料; 6、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同報名表); 7、其他資格條件所需證明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與選調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成績將在寧波杭州灣新區官網(www.hzw.gov.cn)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