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結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江津區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59名,其中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51名,其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8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2”。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愿意在招聘單位(地區)服務5年以上;
3.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2”),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相符。
(二)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江津區內在編教師不屬本次招聘范圍;
2.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江津區幾江街道小西門大有正街1號江津區人力社保局二樓)。咨詢電話:023-47521482、023-47272805(區人力社保局),023-47545511(區教委)。
3.報名方式: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有要求的提供)、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名推薦表(見“附件3”),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教育系統考生還須取得相應級別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考生報名時提供以上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學科)進行報名。按各報考單位、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
(二)考核
考核方式為專業技能測試。
1.教育事業單位:采取備課和說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與實際運用的能力,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2.播音主持:采取面試分試鏡(現場播報)和現場(模擬)主持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播音主持水平及形象、氣質、普通話水平。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3.體育教練:考生按所報崗位測試相應技能,詳見“附件2”。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招聘名額,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能測試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委及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若招聘崗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則按報考同一崗位且考核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遞補對象考核成績相同,按以上確定體檢人員原則確定體檢對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由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用人單位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和聘用人員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正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關系(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7月30日前未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相應或以上等級的教師資格證者取消聘用資格),完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正式聘用人員在我區須至少服務5年以上。
五、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市江津區2012年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一)
附件:重慶市江津區2012年公開考核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二)
附件:江津區2012年三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考試報名推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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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區2012年三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考試報名推薦表.doc》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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