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平陽縣衛生計生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平衛發[2017]141號)規定,經報名、初審、筆試、體檢、考核等程序,現將第二批擬聘用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10月25日—10月31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平陽縣人力社保局和平陽縣衛生計生局舉報。擬聘用公示期滿后,考生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另行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屆生與招聘單位需在2017年11月10日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在2017年11月18日前將個人檔案遷往平陽縣人才交流中心;往屆生須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將個人檔案遷往平陽縣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事項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舉報電話:0577-58123530(縣人社局事業科)
0577-58111371(縣衛計局組織人事科)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陽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