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院業務發展需要,為加強我院醫療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藥劑崗位專業技術人員,此次招聘工作由縣民族中醫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縣衛計局全程監督。為確保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桑植縣民族中醫院2018年計劃公開招聘編外藥劑崗位專業技術人員4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筆試內容及分值等詳見《桑植縣民族中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編外藥劑崗位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與職位表》。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招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查閱。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2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當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未列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考試成績排名
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客觀題部分成績相同時,進行筆試加試。
五、體檢
1、體檢人選。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聘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組織實施。體檢由桑植縣民族中醫院統一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等有關規定執行。
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試用。招聘崗位空缺名額,按照同一崗位考試筆試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考試、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在桑植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編外人員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查閱。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編外藥劑崗位專業技術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次公開招聘編外藥劑崗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政策由桑植縣民族中醫院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縣衛計局監紀檢組(0744-624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