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和優化我縣衛生人才隊伍,促進我縣衛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永順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8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8年永順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能力素質;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身體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其他相關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3日至2000年9月3日期間出生),個別特殊崗位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詳見附件1)。
7、招聘范圍面向本縣的,報考者常住戶口在永順縣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前戶籍是永順縣戶籍,戶籍認定時間以2018年8月2日前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
7.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8.原已取得學歷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
9.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體檢
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擬確定體檢對象末名出現筆試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專業知識》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體檢對象。若《專業知識》成績再相同的,由縣衛計局會同縣人社局采取面試的辦法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有疑問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上述確定體檢對象方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1次。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由縣衛計局會同縣人社局等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為擬聘用對象。如考核放棄或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經縣衛計局和縣人社局簽署意見,報州人社局辦理聘用登記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時間計入聘用期內,如試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鄉鎮衛生院的考生,按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在所報考崗位范圍內自愿選擇相應聘用單位。
應聘者一經聘用,在所服務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自行提出調動或參加其他行業的招考。
五、本招聘簡章由永順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永順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 0743—5238162
永順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