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院工作需要,為確保各臨床科室工作有序、正常開展,經醫院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制定《2018年寧遠縣人民醫院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第二批)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職位、人數、報考條件
公開招聘職位共 1個(臨床護士),共 20名。報考條件見《2018年寧遠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第二批)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知識、專業和技能條件;
5、年齡在26周歲以下(即1992年9月6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六、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復查。
體檢、考察或試用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或試用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專業技能考核、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醫院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八、聘用審批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以及擬聘人員愿意服從醫院臨床專業科室調配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醫院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試聘合同期3個月,試聘期間如違反合同管理規定和經試用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人員,按合同規定解聘,試聘合格的續簽三年聘用合同。
九、工作待遇
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工資、績效工資等待遇按有關政策享受單位同職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選擇刊登寧遠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臨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官方網站查看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
4、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5、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法違紀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6、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寧遠縣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招聘咨詢電話:0746-7325143
寧遠縣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