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杭州市濱江區檢察事務保障中心為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所屬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事業工作人員1名,性別不限,主要從事檢察技術及檢察院交辦的工作。
三、報考條件
招聘崗位崗位類別及等級招聘人數招聘范圍學歷及專業要求
技術員管理九級及以下1名杭州市戶籍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網絡管理)類(含計算機及應用專業)
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專業知識符合崗位工作要求。愛崗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心,有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4.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2日至2002年7月11日);
5.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
注:專業以2020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為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檢察院工作的;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條件認定,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解釋。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11日,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11日17點30分(以郵件送達時間為準)。
2.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各項字段請真實、完整填寫(貼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張);
(2)身份證(正反面);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4)學歷、學位證書;
(5)正面免冠一寸照電子版;
(6)2020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正式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7)報考人員為留學人員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請將上述申報材料掃描(總量不大于8M)發送至郵箱bjqjcy@139.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崗位名稱+姓名”(如技術員+張XX)。
3.報考人數不足計劃3倍的,不開考或核減招聘計劃,并在杭州高新人才網(http://www.hhrc.com.cn)進行公告。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0年7月13日9時—7月17日17時。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網上反饋并說明理由。在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再對報考人員開放。
2020年7月21日,在杭州高新人才網(http://www.hhrc.com.cn)發布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三)資格復審
初審通過人員于7月23日、7月24日將報名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送至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杭州市濱江區丹楓路3號)1樓案管大廳,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當場發放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驗》,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1:4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不足1:4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的不予錄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進入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要求執行。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如有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情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高新人才網(http://www.hhrc.com.cn)公示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八、其它
1.考生填寫的信息和申報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承擔。
2.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招考結束,請報考人員時刻關注杭州高新人才網(http://www.hhrc.com.cn)、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網(http://www.bj.hzjcy.gov.cn/)以及杭州濱江檢察等相關微信公眾號上的相關信息,考生亦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如期參加招聘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
3.聯系方式:0571-87702056、8770205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4.監督舉報投訴電話:中共杭州市濱江區紀委、區監委派駐區檢察院紀檢監察組0571-87702086。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1日
信息來源:http://www.bj.hzjcy.gov.cn/website/contentpage.aspx?sel=900&infoId=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