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是由惠水縣政府授權批準并出資成立的獨立核算、自主經營,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授權經營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主要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房地產開發。現根據工作需要,經公司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工程技術部1人,須熟悉工程預決算、施工設計、圖紙、監理等專業技術。
發展計劃部2人,須熟悉項目立項申報、策劃、包裝、可研、環評等專業技術。
三、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熱愛城市建設事業,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招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
(四)身體健康,品德端正,有較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五)性別不限,年齡在25-40歲,有相應工作經驗者優先。
(六)本科以上學歷(有技術職稱者可放寬至專科)。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 10月 8日起至2012年 10 月 18日止。
2.報名地點:惠水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凡有意競聘者,均需填寫《惠水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報名表》,并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張。
3.報名要求:所有資料原則上要求應聘人員本人親自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由公司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錄用資格。
(三)面試
1.時間:資格審查結束后,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惠水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3.內容: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及現場操作等。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由公司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根據面試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體檢在公司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生廳黔人發〔2005〕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體檢在面試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
(五)考察
對通過面試以及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公司對其應聘資格、條件等進行復查,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際、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結束后,考察人員應就每位考察對象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3.經公司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為不能聘用的其他人員。
4.在規定時限內未能提供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
若出現考察不合格的,根據應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環節。
(六)公示招聘結果
根據考察結果,由公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進入公示環節不再開展遞補工作。
(七)試用
公示期滿后,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公司對應聘人員進行試用。
(八)手續辦理
試用期滿,經公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評定為合格,并報經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公司按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評定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終止試用關系,其返回原生活或就業地點的交通費自理。
五、薪酬及待遇
應聘人員經公司聘用后,其工資按照國家相關工資制度執行。同時公司將根據工作業績發給績效獎等,并按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相關費用。
對聘用人員的考核、管理、解聘、終止合同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六、有關說明
(一)招聘工作在公司招聘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二)公司招聘工作監督領導小組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應聘人員在試用環節前往返產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四)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程華(13595492066)
陳英(1301703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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