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
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筆試成績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告
根據《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公告》規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選調崗位按照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筆試考試,以加試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選調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特殊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的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最多進行兩次”,現將筆試成績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公示及查分事項
(一)筆試成績公示時間
2023年2月9日至2月15日。公示期間,考生如對考分有異議,可書面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尋甸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申請查分。
(二)遞交查分申請時間
公示期間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于2023年2月15日17:00前到尋甸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需本人書面填寫《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筆試查分申請表》并攜帶有效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查分成績有變化的,崗位排序以查分成績為準。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2月16日至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 點:尋甸縣教育體育局一樓大廳。
(二)資格復審方式
1.由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有效公民身份證、畢業證(含與報名學歷、專業要求一致的學信網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原件2份,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3)誠信承諾書原件1份;
(4)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裝小一寸藍底彩色證件照2張;
(5)工作經歷及年度履職考核證明原件1份;
(6)筆試準考證;
(7)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按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有自愿放棄的,資格復審前,需向尋甸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資格復審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及
城區學校(含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2月9日
附件1: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筆試成績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筆試查分申請表
來源:http://www.kmxd.gov.cn/c/2023-02-09/65087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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