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之前我說了個關于畢業證的問題,說希望組織能按政策考察,必須在2009.8.31前提供原件,之后提供就算假的,取消資格! 你說要相信組織!
我隨便在你們網站找個相關問題,可你們是怎么回答的了?
如下:
老師,我去年就畢業了,可是還欠學校學費,畢業證還押在學校,現在沒錢還,該怎么辦?非常感謝!
回復:開學校證明并加上畢業證復印件。
能讓人相信組織嗎?估計你們也不敢發布出我的這個問題!
回復:畢業證是已經獲取了的,只是學校不給,這個是有特別說明的,也是允許的開證明加復印件的。其他加分證書、材料什么的不在這個行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