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昨天在報名公務員的時候,因為我是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生,但是在學歷性質里把普通招生計劃選成了除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外的其他國民教育學歷畢業生。而且審核已經通過了,老師,這樣算不算亂填,違規呀?如果算,我還能不能改呀?還有因為我報的是限制法律專業的。而我的專業是法律事務,但是在所學專業里找不著,我就選了行政法律事務,審核也通過了,這樣也算亂填違規嗎?如果是,我還能不能改呀?。希望老師答復。麻煩您了老師。很急呀!
回復:我也沒有辦法,請咨詢下考試公告上的部門吧。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