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10號)等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安徽省委機關幼兒園工作實際,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按照達到及格分數線70分以上,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3年5月24日,下午14:30-17: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省委機關幼兒園辦公室(合肥市紅星路1號省委大院內)。乘車路線:市內乘1路、3路公交車至黃山大廈站下。
聯系電話:0551-62606314 聯系人:湯主任
省委機關幼兒園網址:http://www.ahswyey.com/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工作經歷的相關證明(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原單位錄用備案花名冊復印件)。
(3)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考生須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2、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不再遞補。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分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技巧考核兩部分進行,專業測試總分按100分計算。
結構化面試(7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及語言表達和儀表儀態:包括寫教案(15分)、說課(20分)、無生上課(20分),面試前按抽簽順序確定相關教材內容,給予考生1小時封閉備課,分析教材、說課及無生上課時間為每人20分鐘;另根據幼兒教育專業知識的相關內容,現場答辯(15分)。
技能技巧考核(30分):本次設定舞蹈(15分)和自彈自唱(15分)兩項測試。其中舞蹈自選,題材不限,時間設定3分鐘,現場提供音樂播放器;自彈自唱現場抽取測試題目。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定于2012年6月1日進行,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1:30 。考生請于當天上午8:00前到省委機關幼兒園辦公室報到。
2、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順序:專業測試的當天以抽簽確定順序。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省筆試統考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專業測試地點設在安徽省委機關幼兒園會議室。
(三)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省委機關幼兒園設立1個專業測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半數以上考官由外聘專家擔任。考官的具體產生方式按省委組織部及省人社廳的統一要求進行。
(四)專業測試成績
專業測試成績當場評定和公布。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35%,專業測試成績占65%。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數3人,入圍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3人。提前設定最低分數線,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達到75分,則給予進入下一考察和體檢環節。
應聘者考試最終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委機關幼兒園網站公布。
(五)考察體檢
按招聘計劃數,根據統考筆試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員。
考察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省委機關幼兒園統一組織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辦理簽約聘用手續。
(六)簽約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者,由省委機關幼兒園確定擬聘人員,在省委機關幼兒園網站上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委辦公廳人事處審查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應聘人員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委辦公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委機關幼兒園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委辦公廳機關黨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606314
監督電話:0551-62607292 0551-62608256
專業測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下:http://www.ahxf.gov.cn/ggl/277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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