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為新區發展補充急需人才,根據《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業人才,簡章如下:
一、招聘專業及人數(9人)
經濟法專業1人、金融及相關經濟類專業1人、攝影或頁面設計專業1人、金融或財務專業1人、工程造價及相關專業1人、路橋或藝術設計專業2人、社會保障專業1人、會計類專業1人。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敬業精神和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
3、身心健康,政審、體檢合格。
4、各職位具體條件要求詳見《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人才計劃》。
三、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報名、統一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擇優聘用的方法進行。
四、信息發布
在區政府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并在區內有關部門、辦公場所張貼招聘簡章。
五、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一寸免冠相片2張到高新大廈(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256室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并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3、報名要求
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專業,多報無效;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株洲高新區、天元區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如因個人填寫失實或有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4、報名咨詢電話
0731—28665957
六、考試事宜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崗位招聘人數與該
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為1∶3以上方可開考,個別特殊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市人社局批準可酌情降低開考比例。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考試總成績構成: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方法、內容、時間、地點
(1)筆試方式:采用閉卷考試的方法。
(2)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公共知識主要測行政管理、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內容,專業知識主要測專業知識水平和崗位勝任能力等。
(3)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內容、時間、地點及面試人選的確定
(1)面試方式、內容:采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與情緒自控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人選的確定: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七、體檢
1、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總分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考生自理。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原則上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考察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區里組織考察組,到考生單位或居住地采取調查、座談、查閱個人檔案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個人經歷、德才品行和適應具體崗位的能力等情況。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市人社局資格復審,擬聘人員名單在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區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六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聘用待遇根據單位性質和個人檔案資料,按國家政策享受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同等待遇。三年聘用期滿,進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納入正式事業編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監督電話:市糾風辦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天元區紀委0731-28665281
株洲高新區、天元區人才人力資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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