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紀要》(長縣人編紀[2013]1號)文件精神,擬面向縣內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考試選調縣學生資助中心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選調職位
縣學生資助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個人信用報告無不良記錄,無計生違紀行為。
2、男性,年齡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近三年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3、縣內擔任過三年以上(含三年)中心小學校長、中學(含中心學校)中層干部以上職務(任職經歷需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證明,鎮、街道均由中心學校負責)。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計算機操作。
縣教育局機關借調工作人員均可申請報考。
三、實施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符合報名條件者,到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8月2日(星期五)上午8:00-上午11:00。資格初審時,要求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專技職稱證、任職文件等原件和復印件。
(二)筆試
1、考試時間:2013年8月6日9:00-11:00(星期二,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科目內容:包含教育法規、教育人事政策知識(占60%)和寫作(占40%),兩項內容合為綜合卷一套。
3、筆試地點:星沙中學。
(三)上機操作:筆試成績揭曉后,前6名進行計算機上機操作(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考人員須達到60分或進入前5名視為合格。
(四)資格復審:在上機操作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按職位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并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綜合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七)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
四、選調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選調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同等待遇,按崗位設置有關政策并根據單位實際落實有關待遇。
五、聯系電話
長沙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六、本公告由長沙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長沙縣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長沙縣教育局選調二級機構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長沙縣教育信息網,最近更新(2013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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