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湘政辦發〔2008〕11號)和《邵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細則(試行)》(市政辦發〔2011〕29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納入崗位設置管理的事業單位及聘用在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不在申報范圍。
第三條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三級崗位實行全市統一控制。崗位總量按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正高級崗位總數30%確定。專業技術三級崗位擬聘人選原則上從本單位主系列現聘專業四級崗位人員中產生。
第四條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的申報,嚴格控制在核準的專業技術三級崗位限額內。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二章 申報競聘條件
第五條 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申報條件:現已受聘在正高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并在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8年以上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直接申報專業技術三級崗位:
(一)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二)獲得省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進步一等獎(個人排前四名)或二等獎(個人排前三名);
(三)全省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四)國家教學名師獎獲得者;
(五)湖南省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或湖南省優秀專家;
(六)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
(七)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
(八)全國勞動模范或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九)省部級以上先進工作者。
第六條 在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5年,且現受聘在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并在任職期間符合下列任意一類條件之一者;或受聘在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3年,且現受聘在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并在任職期間必須符合下列第一、二類條件各一項者,可以申報競聘專業技術三級崗位:
第一類條件:
(一)獲得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個人排前二名)或二等獎(個人排第一名)或獲得省級教學名師獎;
(二)獲得省級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一等獎(個人排前三名)或二等獎(個人排前二名);
(三)獲得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個人排前三名)或二等獎(個人排前二名)或獲得黨校系統省級精品課獎;
(四)獲得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類獎一等獎(個人排前三名)、二等獎(個人排前二名)或省文化藝術界聯合會、省作家協會、省新聞工作者協會、省出版工作者協會、省廣播影視等頒發的文學、戲劇、美術、攝影、音樂、舞蹈、書法、曲藝、雜技、民間文藝、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類獎一等獎1項以上;
(五)獲得省級農牧漁業豐收獎或國家星火獎一等獎(個人排前三名)或二等獎(個人排前二名);
(六)獲得省專利基金獎(個人排前二名);
(七)國家專利權主要發明人;
(八)在Nature、Science雜志發表學術論文。
(九)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區學術期刊或《中國社會科學》或SSCI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轉載累計2篇以上;
(十)其他與上述條件相當的獎項。
第二類條件:
(一) 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選;
(二)獲得省人民政府農業技術推廣一等獎(個人排前三名)或二等獎(個人排前二名);
(三)獲得湖南省農業英才獎(個人排前二名)或省農業科技獎(個人排前二名);
(四)省青年科技獎獲得者或省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五)省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負責人;
(六)省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重大研究計劃負責人;
(七)省重點實驗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要負責人;
(八)主持承擔過三項以上省科技項目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九)獲得邵陽市新世紀“515人才工程”評審通過的第一、二層次人選。
第七條 同一成果獲得不同層次獎項的,按所獲得最高層次獎項計算,不重復計算。
第八條 凡不符合設置三級崗位條件的單位,如有符合三級崗位任職基本條件的優秀人才,可申請設置三級特設崗位。經批準特設的三級崗位實行動態管理,主要用于聘任本單位的高層次人才,聘任的高層次人才由于各種原因調離聘任崗位后,特設崗位隨即取消。
第九條 從2006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崗位設置管理期間退休且退休時執行專業技術崗位工資待遇的,可以根據本條件申報評聘。
第三章 申報程序與聘用
第十條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的申報,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定期申報、集中核準的辦法,一般在每年初申報一次,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個人申請。在本單位三級崗位職數限額內,凡符合三級崗位申報條件的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且現受聘在專業技術四級崗位人員均可提出申請,并填寫《邵陽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三級崗位聘用人員審批表》。
(二)民主推薦。凡申報三級崗位人員,須在單位進行述職(任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以來的業績情況)。單位對其必須進行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公示,最后產生擬聘人選,并按行政隸屬關系逐級推薦上報;
(三)資格審查。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報人員的正高級職稱資格、受聘時間、各類人才證書及獲獎證書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后,將所有證件原件報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核。
(四)對審核認定的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第十一條 對符合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申報條件的人選,市直單位的按管理權限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備案,縣(市、區)的由所屬人社局匯總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人社局審批。
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三級崗位人選經核準后,按照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由事業單位與之簽訂聘用合同,聘期原則上不超過五年。聘期年度考核為合格等次的,經市人社局核準后予以續聘;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經市人社局核準后予以低聘或解聘。
第十三條 專業技術三級崗位實行動態管理,出現有空缺時,按申報競聘條件與程序遞補。
第十四條 向省推薦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選,從專業技術三級崗位聘用人員中產生。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部門、各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的申報工作,嚴格政策,嚴肅紀律,精心組織,穩慎實施,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該單位五年內不得申報。
第十六條 本試行辦法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十七條 本試行辦法自2012年7月27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試行辦法由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