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我是08年畢業的,在報名時是否就業中填寫了未就業,但現在成為大學生村官,進行復審時應該跟人事局要就業證明還是應該怎么處理?謝謝!
回復:云南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中,未就業證明可以為如下任意一種:
1.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為大學畢業生需要辦理的離校手續之一)
2.報到證(可到省教育廳辦理)
3.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報到證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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