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省人社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對本次面試工作作如下補充通知:
參加本次面試的考生不準攜帶如下日常用品進入考場:
1.不準攜帶首飾、手表、鑰匙等裝飾品。
2.不準攜帶香煙、打火機及礦泉水等用品。
3.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4.不準攜帶筆、墨、紙等文具用品。
5.不準攜帶任何書籍。
臺江縣招考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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