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同意,2014年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共75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粵人社發【2013】21號)、《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市直高中學校自主招聘教師的意見》(樂府辦【2013】179號)精神,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職數(詳見附件1)
普通高中學校教師14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10名,初中教師5名,小學教師41名,特殊教育(啟智)學校教師5名。
三、招聘條件、范圍及方式
(一)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范圍
1.招聘對象。
⑴普通中小學招聘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及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⑵中等職業學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往屆職業教育專業類畢業生。
⑶特殊教育(啟智)學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往屆特殊教育類畢業生。
⑷小學學前教育專業招聘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及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往屆普通中等師范學校(含教師進修學校)全日制中師及以上學歷學前(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不含中職、技校、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類全日制畢業生)。
⑸依照樂府辦(2013)179號文(附件2)規定,全日制研究生、國家“211工程”學院應往屆畢業生,可直接投檔聯系高中學校,由高中學校實行自主招聘(聯系電話附件3),也可報名參加本次統考招聘。
2.學歷和專業要求。
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初級中學教師: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小學教師: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樂昌教師進修學校中師部樂昌籍1995年、1996年國家任務招收錄取的畢業生,及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其學歷可放寬到中師畢業),專業對口。
其中:報考樂城、坪石城區學校學校教師需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啟智學校教師: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職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地市以上名教師和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到40歲,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報考樂昌、坪石城區學校教師年齡限招30歲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戶籍要求。小學教師學前教育專業中師畢業生限招樂昌戶籍,且取得樂昌戶籍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其他職位戶籍不限。
(三)招聘方式
1.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需求情況,實行定向招聘。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職數之比需達到3:1以上,方可組織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予開考(招聘中職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除外)。
2.采取筆試、面試(含技能測試)的方式擇優錄用。
四、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畢業生也可直接到現場報名)http://www.lcedu.gov.cn/zp/index.html。
(二)報名時間:2014年3月17 - 21日
(三)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3月24 - 28日
(四)現場確認(報名)地點:樂昌市教育局六樓人事股(樂昌市公主下路66號)。
(五)聯系電話: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師)、5563073(張老師)。
(六)報名要求:
1.現場確認(報名)時需持以下有效證件(證件不齊者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
①畢業證(2014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提交畢業生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戶口本、身份證、學歷鑒定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②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③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④從事1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證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張;
3.繳交報名費90元。
五、筆試、面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內容及辦法
1.筆試。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管理學、學校衛生公共知識、校園安全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能力,以及儀表氣質和思維反應能力。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學科或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以試講為主、說課為輔的形式進行。
報考中職學校師資以及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面試除進行試講或說課外,還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七、計分辦法
1.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211工程”學院畢業生、全日制研究生、在職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地市以上名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考試資格,并在二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的。
②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
③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
④有其他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的。
2.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和政審。
3.考生綜合總分為100分,其中:文化類考生筆試分占60%,面試分占40%。報考中職學校師資以及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專業考生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面試分中,試講或說課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各占30%。
4.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符合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的,筆試成績加10分。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員列入財政供養,使用事業編制,核定教師崗位,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培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公辦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1】50號)精神,特殊教育教育師享受特殊教育津貼(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30%)。
九、招聘工作程序
1.發布公告。通過電視、網絡等形式面向社會,同時向高等院校發布招聘公告。
2.組織報名。報考工作由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由畢業生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再持有效證件到教育局人事股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提交報名登記表和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3.筆試。
4.面試。
5.體檢和政審。體檢對象按同一職位,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2011〕134號)進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政審由教育局組織進行。體檢和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報考同一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6.錄用。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以及職位與學科(專業)排名順序,對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錄用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文化類考生以筆試成績分高者優先錄用,加試專業技能的考生以專業技能成績分高者優先錄用。
7.公示。聘用結果通過樂昌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的監督。
舉報電話:市監察局0751-5552532 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8.聘用。被正式錄用人員,須簽定服務五年以上協議書,按規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學校報到,未按期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各專業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遞補人選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據該專業考生綜合成績,按規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確定。
十、組織領導
市成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樓)。市人社局、市監察局對招錄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3.高中學校聯系電話:
樂昌市教育局 0751-5556346 (梁老師)
樂昌市第一中學 0751-5501019 (潘老師)
樂昌市第二中學 0751-5534586 (呂老師)
樂昌市城關中學 0751-5553204 (王老師)
樂昌市中職學校 0751-5503595 (黃老師)
樂昌市教育局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8日
2.《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市直高中學校自主招聘教師的意見》(樂府辦【2013】1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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