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關于加強特殊藥品監督管理的要求,市局強化對全市特殊藥品監督管理,現就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監督檢查,注重規范。
我局結合工作實際,將特殊藥品及含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的監督檢查,納入今年的藥品集中整治工作之中,與各項藥械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稽查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根據轄區無麻醉藥品和精
神藥品定點經營企業的實際,以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零售藥店為重點監管對象,以農村、城鄉結合部和日常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為重點監管區域,對批發企業、零售藥店、醫療機構進行了全履蓋、無遺漏檢查,防止流弊事件的發生。
檢查以鹽酸曲馬多類、安定等二類精神藥品和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為重點監管品種。嚴格檢查了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和零售藥店的購進驗收記錄和銷售憑證,查看企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采購和銷售鹽酸曲馬多、安定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行為。檢查了企業經營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經營行為和制度執行情況,要求企業認真落實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加強含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管理,零售企業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處方藥應嚴格執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有關規定,必須由駐店藥師審方,非處方藥一次銷售不得超過5個最小包裝。對醫療機構重點檢查特殊藥品的來源、存儲、使用、票據管理、購銷資質的審核、留存、賬冊、處方等情況。
經檢查,未發現企業有違法違規經營鹽酸曲馬多、安定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行為;未發現零售企業經營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超限量銷售的情況。個別企業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購銷記錄不規范等問題,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均現場責令企業進行整改,并進行了回訪。
二、加強宣傳教育,注重防患。
年初以來,我局先后6次在市內或下基層,召開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會議,就近期發生在全國的鉻超標藥用膠囊和膠囊劑藥品事件、加強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銷售管理等情況進行了通報。針對企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了政策法律方面的指導,要求藥品經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和自查,規范藥品經營行為,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
通過開展特殊藥品及含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的監督檢查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提高了企業安全防范意識,以確保特殊藥品及含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的經營、使用安全,促進特管藥品在流通領域的規范管理,保障群眾的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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