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調劑院系所名稱: (022)公共管理學院
接收調劑專業名稱: (120403)教育經濟與管理
接收調劑專業人數: 1
接收校內調劑要求: 1.被調劑考生初試中的統考科目應與擬調劑復試專業的統考科目相同,自命題考試科目應與擬調劑復試專業的自命題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試必須有統考數學科目。不接收跨學科門類調劑復試。
2.外校調劑到我校參加復試的,須滿足以下條件:A.調劑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教育部制定復試基本分數線(A類地區); B.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的最低復試分數線;C.只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且原則上畢業學校是“211工程”高校或所畢業專業學科水平排名前高校的考生,優先考慮“985”高校畢業生,其第一志愿報考單位應是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或專業特色高校)。
3. 調劑手續如下:
考生在本網站提交調劑信息—>學院審核通過—>學校審核通過—>考生打印復試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復試通過的考生與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n或yz.chsi.com.cn)上達成“待錄取”狀態,調劑手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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