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2014年我校決定招聘一批人事代理工作人員,現將方案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與要求
(一)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
(三)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四)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受過任何處分;
(五)招聘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符合就業派遣條件的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且具備下列條件:
1.高等教育第一學歷應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
2.外語水平要求:取得CET-4及以上級別證書或成績在425分及以上,或符合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要求,或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學經歷。
(六)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獲得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者需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學生干部職務的,其任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九)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招聘崗位需求信息表(見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發布
通過福建農林大學校園網(http://www.fafu.edu.cn)和人才招聘網(http://202.205.91.108/fjnlzp/)向社會公開。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流程:應聘者須于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30日,登錄福建農林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據“應聘指南”,完成“注冊、登錄、填報個人信息和附加信息、上傳證明材料、檢索擬應聘的崗位序號、確認應聘崗位”等程序,完成報名流程。
3.應聘者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傳有關證明材料。上傳的證明材料應保證準確、完整、清晰;對于上傳的證明材料不準確、不齊全或模糊不清,資格審查時將不予通過。
上傳證明材料清單:①身份證;②個人簡歷;③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證書);④外語水平證明材料(CET-4及以上級別合格證書或成績單,或符合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報到證(往屆畢業生須提供);⑥最高學歷學習成績單;⑦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加蓋學院黨委公章的證明;崗位要求“學生干部職務”的需提供加蓋學校學工部門公章的證明;⑧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4.應聘者應如實提交上述材料,并于面試前進行現場確認。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對完成網上報名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后,崗位擬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1:3后方可開考。比例不足1:3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資格審查合格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布;應聘者也可登錄我校人才招聘網,查看個人“應聘狀態”和“站內信”。
2.現場確認。筆試面試前,用人單位對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確認。
(三)考試
考試可單獨采取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若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則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參加筆試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時,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面試分數分別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綜合總分為考試成績,其中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告。
(四)心理測試
所有進入面試的人員應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一般安排在面試的前半天,具體由用人單位與校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提前聯系。
(五)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
根據綜合總分的高低,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布,并組織擬聘人員體檢與政審。
(1)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在指定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的標準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當天,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式一份;體檢表可從福建農林大學人才招聘網 “文檔下載”專區下載(http://202.205.91.108/fjnlzp),并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用A4紙雙面印制,黏貼一寸相片一張,現場提交給用人單位。
(2)政審。由各用人單位以實地走訪或發外調函方式,考察擬聘人選綜合表現情況。
2.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3.聘用
公示無異議,根據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人事關系由人才市場代理,所需費用自理;被聘用人員的黨、團組織關系可以轉至用人單位。
四、待遇
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我校規定的人事代理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行。
五、咨詢電話
人事科:肖老師、施老師 聯系電話:0591-83789190
福建農林大學人事處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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