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通告》相關要求,定于2014年4月21日至23日組織入圍2014年春季泉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體檢或加試環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2014年春季泉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入圍體檢或加試環節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4月21日至23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報考單位代碼為01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為泉港區委組織部黨群管理股,聯系電話:0595-87996103;報考其他單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為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595-87987377。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1.《2014年春季泉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填寫并打印)。
2.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報考不限戶籍崗位的考生無需提供)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4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并打印。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4屆畢業生暫無需提供,但應于辦理擬聘用公示手續前提供。
5.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如會計從業資格證、中共黨員證明、兩年工作經歷證明等)。
6.考生屬于未正式就業畢業生的,還需提供就業派遣報到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者除外);屬于已正式就業人員的,最遲須于體檢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調動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
7.考生還應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和戶籍所在地綜治部門出具的綜治證明。
五、其他事項
(一)入圍體檢或加試環節的考生需在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定進行遞補。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或加試資格的,應向資格復審單位出具書面棄權聲明,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因個人原因而未能親自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三)對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取消體檢或加試資格,并按規定遞補;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將由組織人事部門于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統一發布體檢或加試通知。
(四)資格復審結果及體檢或加試通知等相關事項將在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rsj.qg.gov.cn)發布,請入圍體檢或加試環節的考生及時關注網站相關通知。因未及時關注網站通知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泉港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1.2014年春季泉港區事業招聘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登記表
詳情請參考:http://www.rsj.qg.gov.cn/F93F55D7D112AC67569DFC35C2F0268E/2014-04-16/C228F7A08CA5C5757266AA1E7BC67DC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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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復審登記表.doc》來源于泉州人事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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