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取準考證
所有參加河南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電子郵件報名并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到蓮花街辦公樓B412房間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安排
筆試時間:2014年5月20日全天,21日上午。
考試開始及結束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筆試參加人員:所有考生憑2014年博士研究生準考證參加考試。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提醒考生仔細閱讀考生須知及本辦法附件的考場規則。
三、筆試科目及成績
考試科目:外語、兩門業務課。每個科目滿分為100分,共計300分。
外語筆試按參加考試人數的前60%劃定合格分數線。
兩門業務課合格分數均為60分。若業務課合格人數達不到該學院招生計劃數,則按兩門業務課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150%確定合格分數。
四、面試安排
1. 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都應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2014年5月21日下午開始。
3. 面試地點:筆試后公布。
4. 面試由學院統一組織進行,由本學科博士生導師或正教授5人以上(奇數,含秘書1人)組成復試小組,采用提問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基礎知識和素質、科研素質(含科研潛力、學術水平、創新能力等)及外語口語與聽力水平進行全面考核。
5. 根據需要,可增加筆試、計算機或實驗等操作能力的考核內容。
6. 面試應有考核情況記錄、成績和評語(面試情況表須有面試小組組長簽字,學院簽章)。
7. 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8. 考生面試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與報考專業相關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三份);
②博士階段研究計劃書。應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清晰、完整的研究計劃;
③學習和工作經歷。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 = (筆試成績/3)×45% + 面試成績×55%
相關學院應在規定時間內將面試成績匯總,由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及學院蓋章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六、招生計劃分配
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如下:2011協同創新中心3名,糧油食品學院3名、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名、土木建筑學院1名。
七、擬錄取考生名單按下列辦法確定:
(一)申請參加協同創新中心招生的考生(見附件二。說明:未寄送紙質報名申請書的本次申請無效,未參加我校博士報名現場確認的本次申請無效),按所報導師分組,每一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遴選出建議錄取名單報協同創新中心審核;
(二)未被協同創新中心錄取而改報本校招生導師的考生以及未申請參加協同創新中心招生的考生按下列辦法錄取:
1. 報考糧油食品學院的考生按所報導師重新分組,每一組按總成績高低排序,遴選出建議錄取名單報學校學術委員會審批。
2. 報考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及土木建筑學院的考生,按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遴選出建議錄取名單報學校學術委員會審批。
八、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www3.haut.edu.cn/yjszs/)公示。
附件一,考場規則
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場規則
博士研究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人才的考試,考生必須誠信應考,服從管理,自覺維護公平公正原則,自覺維護考場良好秩序。考生參加考試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考前15分鐘進場,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不準入場。
二、考生入場除攜帶必需的考試用品如黑色或藍色鋼筆、2B鉛筆、直尺、橡皮等,或者根據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考場。已攜帶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場專設的“考生物品存放處”。
開考后,凡帶有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器及與考試相關的書籍、紙條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經發現皆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處理。
考試時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
三、考生入場后須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方,以便監考員核驗。
四、監考員發卷時應保持安靜,不得交頭接耳。領到試卷后不要急于答題,應首先瀏覽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確,有無缺頁、漏印、字跡不清等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示意。凡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考生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果沒有問題,應在監考員的指導下在試卷指定的位置正確填寫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等。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凡漏填、錯填姓名、準考證號或填寫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將作為無效答卷處理。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不得提前答題。
六、客觀題答題卡用2B鉛筆填涂黑作答;主觀題用黑色或藍色鋼筆直接在答題紙(卡)上作答。不得用鉛筆、紅色墨水筆答題。涂卡時應按要求將涂點涂滿、涂實,否則計算機掃描不清將會影響得分。答主觀題時務必書寫工整、整潔,并將答案答在相應答題區域內。字跡潦草影響評閱的會影響得分;答錯答題區域的不給分;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不給分。不得在答卷上書寫與考試內容無關內容,否則將按“在試卷上做標記”處理。
七、考試時須保持場內良好秩序。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不得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有其他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
八、考試結束前的30分鐘內方可交卷離開考場。不得在此之前交卷。
九、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在原座位坐好,待監考員回收試題袋、草稿紙等并確認無誤后,按監考員指令順序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離開考場后應迅速走到考場警戒線外,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議論。
凡違反考場紀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進行處理,并記入教育部誠信電子檔案。教育部誠信檔案記錄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單位均可查閱。
附件二:申請協同創新中心招生的考生名單:
http://www3.haut.edu.cn/yjszs/DetaiNews.aspx?nid=224
序號 | 考生姓名 | 申請考核制報名 | 若未通過考核而改報其它導師 |
1 | 馬曉輝 | 卞科 | 陳復生 |
2 | 楊國浩 | 卞科 | 陳復生 |
3 | 張昆 | 卞科 | 陳復生 |
4 | 李翠翠 | 卞科 | 陳復生 |
5 | 林江濤 | 卞科 | 陳復生 |
6 | 唐懷建 | 卞科 | |
7 | 趙欣欣 | 屈凌波 | 陳復生 |
8 | 孫向陽 | 屈凌波 | 陸啟玉 |
9 | 張浩 | 屈凌波 | 吳子丹 |
10 | 琚新剛 | 張元 | 張德賢 |
11 | 李智慧 | 張元 | 張德賢 |
12 | 呂宗旺 | 張元 | 張德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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