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局在廣東省范圍內向社會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佛山市南海區司法局桂城司法所科員1名。
二、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修養,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勤勉盡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2.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不含聘用制公務員)。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
尚在最低服務期內的,接受處分期間或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司法偵察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違反計劃生育及有關規定的均不列入公開選調對象。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或以上畢業學歷,法學學士或以上學位。
2、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兩年以上政法系統工作經驗。(時間計算至2014年6月30日止)
3、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懂粵語,具有南海區戶籍可優先考慮。
4、三、選調方式及程序
1.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考生應提交《佛山市南海區司法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1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復印件。報名材料請于2014年7月25日前(以收寄郵局時間為準)寄(送)至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司法局政工科。
2.初選。由我局按崗位要求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初選。
3、筆試。
4.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是考察招考職位所需要具備的相關知識能力。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考試總成績。
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和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的高低,按選調職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合格后主要是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辦理相關手續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未錄取人員不另行告知。
聯系電話:0757—81210917許先生,傳真:0757—81210917
聯系地址: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天佑北路2號南海區司法局政工科
郵政編碼:528200
佛山市南海區司法局
2014年7月11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佛山市南海區司法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來源于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11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rar”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