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擬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為某專業類的,應試者所學專業應為下列相應專業類中所涵蓋的專業(包括相關相近專業)。
一、城市規劃類:城市規劃與設計、城市規劃學、人文地理、城市(鎮)與區域規劃、建筑學、建筑設計、建筑裝飾、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設備、工民建、道路交通、環境藝術、環境規劃與管理、工程監理、地理信息、城市地下空間工程、景觀建筑設計、景觀學、風景園林、建筑工程技術;
二、財會金融類: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證券、審計學、投資學、財政學、稅務、統計學、銀行學、保險;
三、計算機類:計算機、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信息、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網絡、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信息資源管理、信息技術、信息安全、動漫設計與制作;
四、土建類:建筑工程概預算、建筑工程造價、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價與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術、建筑工程;
五、法律類: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商法;
應試者所學專業不屬于擬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但具備相關工作經歷并獲得該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職(執)業資格的人員,視為符合該職位的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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