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瀾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資格審核、面試等相關招聘后續工作安排公告
為做好我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面試等相關招聘后續工作,根據市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工作
(一)對象:參加資格審核的人員以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的《2014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為準,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規定依次遞補。
(二)資格審核內容: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對象和范圍,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考生本人所持證明材料與報名填報信息是否一致及真實。
(三)進入資格審核人員需攜帶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戶籍簿、身份證及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核,否則不予通過。(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憑服務地主管部門開具的注明服務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
(四)面試人員為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
(五)資格審核時間:2014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六)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陸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查詢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并隨時保持報名時的通訊工具通暢,若因報考人員通訊工具不通暢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方法:進入普洱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通過“各州縣導航”選擇“瀾滄縣”——進入瀾滄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點擊“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即可查詢。)
(七)資格審核地點: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面試工作
所有面試考生,按照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每人交納面試費50元。
(一)面試時間:
衛生系統面試時間:2014年8月13日。
教育系統教育專業面試時間:2014年8月13日。
其他事業單位崗位面試時間:2014年8月15日。
駕駛員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時間:2014年8月18日
(二)面試地點
衛生系統面試地點:瀾滄縣衛生局。
教育系統教育專業面試地點:瀾滄縣民族小學。
其他事業單位崗位面試地點:瀾滄縣民族小學。
駕駛員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縣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面試辦法和聯系方式
(一)瀾滄縣衛生崗位面試具體由縣衛生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1、聯系方式:0879--7227708 馬超
2、面試崗位如下:
(1)瀾滄縣鄉鎮衛生院(崗位代碼:091301、091302)
(2)瀾滄縣南嶺鄉衛生院(崗位代碼:091401)
3、面試方式:衛生專業知識綜合筆試(閉卷)。
專業知識考試內容及分值比例:
(1)醫學崗位:內科30%、外科30%、兒科20%分、婦產科20%。參考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醫學第七版(本科版)。
(2)護理學崗位:基礎護理30%、內科護理20%、外科護理20%、兒科護理15%分、婦產科護理15%。人民衛生出版社護理學第五版(本科版)。
專業知識考試題型:標準化的單項選擇題100題,每題1分。考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50%。
考生持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證明按時到場進行面試。
(二)瀾滄縣教育系統教育專業崗位面試具體由縣教育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1、聯系方式:0879-7233090 鐘艷
2、面試崗位如下:
(1)瀾滄縣鄉鎮中學(崗位代碼:091501、091502、091503、091504、091505、091506、091507、091508、091509)
(2)瀾滄縣謙六鄉中學(崗位代碼:091601、091602)
(3)瀾滄縣南嶺鄉中學(崗位代碼:091701)
(4)瀾滄縣雪林鄉中學(崗位代碼:091801)
(5)瀾滄縣鄉鎮中心小學(崗位代碼:091901、091902、091904、091905、091906)
(6)瀾滄縣發展河鄉中心小學(崗位代碼:092001)
(7)瀾滄縣富邦鄉中心小學(崗位代碼:092201)
3、面試方式:說課 。
4、面試內容:
(1)小學學科說課內容為:三至五年級下學期現行人教版九年義務教材;
(2)中學科說課內容為:七至九年級下學期現行人教版九年義務教材;
(3)報考音、體、美教師者說課以專業為準(小學為:三至五年級下學期現行人教版九年義務教材,初中為:七至九年級下學期現行人教版九年義務教材);
(4)學前教育說課內容為:幼兒園小班、中班、大班下學期現行教材;
(5)說課所需教材自行準備(所需教材指課本及配套教師用書);
5、說課時間:12分鐘。
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
(三)其他事業單位崗位面試具體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1、聯系方式:0879--7221240 付潤航
2、面試崗位如下:
(1)瀾滄縣茶祖歷史文化旅游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崗位代碼:090101)
(2)瀾滄縣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崗位代碼:090201)
(3)瀾滄縣環境監測站(崗位代碼:090301)
(4)瀾滄縣鄉鎮木材檢查站(崗位代碼:090401)
(5)瀾滄縣派駐鄉鎮水務事業(崗位代碼:090501)
(6)瀾滄縣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崗位代碼:090701、090702)
(7)瀾滄縣鄉鎮林業服務中心(崗位代碼:090801)
(8)瀾滄縣鄉鎮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崗位代碼:090901、090902)
(9)瀾滄縣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崗位代碼:091001)
(10)瀾滄縣雪林鄉中心小學(崗位代碼:092101)
(11)瀾滄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崗位代碼:092301)
(12)瀾滄縣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崗位代碼:GQ090502)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13)瀾滄縣事業單位駕駛員崗位(崗位代碼:GQ090101、GQ090201、GQ090301、GQ090302、GQ090501)
面試方式:專業技能測試
測試內容: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簡稱“科目一”);2、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簡稱“科目二”)。
(四)面試成績公布
教育系統教育崗位面試成績、衛生系統衛生崗位面試成績分別由教育局、衛生局負責公布,其他事業單位崗位面試成績及工勤駕駛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公布。
(五)最低控制線
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考核對象。
(六)面試紀律
1、面試期間,實行封閉管理。所有面試評委、面試工作人員和考生的通訊工具交由監督人員統一保管。
2、評委及工作人員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凡與面試考生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人員堅決按規定回避。
3、在面試工作中對違反工作紀律的、應回避而參與的、徇私舞弊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情節嚴重影響面試正常進行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體檢
(一)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公布。
(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醫院是縣級具有公務員體檢資格的醫院。體檢時間和地點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資格審核合格證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體檢前驗證,工作人員根據體檢人員名單核查考生身份,帶領考生進行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的安排管理,遵守體檢紀律,要防止替檢等作弊現象的發生,不得有替檢、隱瞞病史等影響體檢結果的行為。
(四)在整個體檢過程中,如有違反紀律的情況,一經發現,體檢結果無效,視為體檢“不合格”,并不得復檢。在醫院體檢過程中,違紀的考生、醫務人員、干擾體檢的其他人員等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五)對在縣級醫院體檢“不合格”或無法得出體檢“合格”、“不合格”結論的考生,可在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由縣級組織或人社、紀檢監察部門人員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級醫院復檢,只能復檢一次,且全部項目應重新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請考生自行準備。
五、考核
(一)考核方法: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等額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實施。
(二) 考核內容:聘用考核是確保新聘用人員具備良好品行和履職素質的重要措施,對進入考核的人員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考核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核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考核時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考核通過。
(三)考察工作要求于2014年9月10日前全部結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
(四)與用人單位簽訂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等用工合同的考生必須在考核合格后、報批聘用前自行解除,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六、因考生體檢、考核不合格,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和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本縣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代碼等相關信息,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的考生,正式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若考試聘用其他環節有反映和舉報,也必須實名反映。
八、崗位分配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選崗(如綜合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勝出),如第一名不首先選崗,必須推到全部的最后重新排隊選崗,如第二名不接著選崗,又必須推到全部的最后重新排隊選崗……依此類推,直至全部選擇完畢;如不當場或到場選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從剩余的崗位中直接分配。考生在選定崗位后,在縣紀檢監察監督員的監督下,由本人簽字確認。如分配后未按規定到招聘單位報到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普洱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
(二)崗位選擇的時間、地點:
按照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體安排和部署,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程序,方可進行工作崗位選擇,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聘用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招聘人員于2014年9月底前報到上崗。
十、紀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整個工作過程接受紀檢監察、人大、政協等部門的監督;還應接受面試考生、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社會的監督。確保考試招聘結果的公平、公正。
(三)在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個環節中,具體從事考務工作的人員、面試考官、監督人員、面試現場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等相關人員,必須遵守聘用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本實施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