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縣戰略實施,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衛生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53名(衛生事業單位37名,教育事業單位16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衛生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4年上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7.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8.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以及報名前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與我縣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1.報考衛生事業單位的。
報名時間及地點:2014年8月7日上午8:30-12:00,彭水自治縣衛生局三樓大會議室。
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畢業(學位)證、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學歷證明,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和其他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提供填寫好的《考試報名表》(附件2),領取準考證。
2.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
報名時間及地點:2014年8月8日上午9:00-12:00,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畢業(學位)證、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學歷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條件的人員擇優進入面試。
3.考生報名時須注意的其他事項
報考者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鮮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考者為非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學籍檔案存檔證明原件。所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帶上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開始的前一日。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樣本見附件3,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為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分值為100分。報考衛生事業單位的考核內容為專業知識測試、實作、答辯等;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考核內容為說課、試講、答辯及特長展示等。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核時間及地點由招聘領導小組報名當天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面試。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及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衛生事業單位的考生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七、公示
考核等有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彭水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試用期滿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不予按期定級。
聘用人員須在彭水自治縣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限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它
1.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附表中聯系人。
2.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78496838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2.第三季度考核招聘衛生事業人員考試報名表.doc》,《3.考核招聘事業人員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doc》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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