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忠縣消防部隊警力,更好地完成忠縣消防的各項工作任務,根據公安部《消防文員協(xié)助開展消防監(jiān)督工作規(guī)定(試行)》(公消〔2014〕164號)的文件精神,忠縣公安消防大隊計劃面向社會招收消防文職雇員若干。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年齡及標準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三)政治思想素質好,相貌端正,身體健康,政審合格,能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部隊有關規(guī)定,熱愛消防事業(yè);
(四)有較強的文字處理能力,會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軟件,體格檢查符合機關工作人員體檢標準;
(五)學歷:應聘須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六)專業(yè)要求:中文、新聞、法律、計算機
二、招聘程序:
1.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基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常識(憲法、消防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和公文寫作,滿分為100分,題型包括單選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和公文寫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儀表舉止和綜合素質。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確定面試對象。
2、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錄用標準(試行)》進行,由忠縣公安消防大隊統(tǒng)一組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費用自理。
3、政審。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忠縣公安消防大隊進行政治審察,審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4、崗前培訓。組織崗前集中培訓,對考核不合格的進行補訓、補考,對補考仍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5、試用。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1200元/月,期滿后,雙方無異議的,簽訂勞動合同。
6、辦理保險。在社保部門為正式錄用人員辦理五險。
三、招聘合同期
被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1年(不含試用期)。合同期滿,經考評合格,可續(xù)簽合同。
四、工資待遇
正式錄用后工資由月基本工資和月考評工資組成,具體以工作成績而定,定期增資。參照國家機關實行8小時上班制,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
五、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13日止
地點:忠縣忠州鎮(zhèn)大橋路26號忠縣公安消防大隊304室辦公室
聯(lián)系人:張參謀
聯(lián)系電話:023-54452112,023—54451519
六、其他事項:
1.報名時應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2.報名時應填寫《忠縣公安消防大隊文職雇員招聘報名登記表》;
3.報名人員可以攜帶相關個人簡歷一并上交大隊。
忠縣公安消防大隊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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