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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推動我院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境,提高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文件)精神和學校《北京化工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濟管理學院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免試,是指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必經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直接進入復試;本辦法所稱推薦,是指普通高校按規定對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遴選,確認其免初試資格并向本校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推薦;本辦法所稱接收,是指研究生招生單位對具有免初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的復試和錄取。
一、領導機構
在學校領導下,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選派學術水平高、工作作風嚴謹、公正廉潔的教師參加復試選拔工作。
二、申請基本條件與招生原則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已獲得推薦免試資格;
3、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推免生。
(二)招生原則
1、基本原則:以復試面試為主,綜合考核,按專業錄取,滿額為止。
2、定于10月9日進行經濟管理學院2015年推免生招生復試面試。
三、接收專業及人數
學科代碼 | 學科名稱 | 推免人數 |
087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9 |
120200 | 工商管理 | 13 |
四、申請和接收程序
1、申請人須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間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對我院相關專業提出申請;
2、我院分批次審核申請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選拔,額滿為止,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復試通知;
3、所有推免生必須按時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者視同自動放棄。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4、復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復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五、復試程序與方式
(一)復試報到與資格審查
1、復試報到:時間:10月8日下午14:30—16:30;地點:北京化工大學化纖樓207室
2、生源組成:本校推免生、可參加第一批復試的外校推免生(其他批次視已接收推免生人數和網上報名情況而定)
3、復試資格審查: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須攜帶如下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方可進入復試。
(1) 大學本科階段所修課程成績單(需加蓋教務處公章);
(2) 國家外語考試成績單的復印件或相關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3) 身份證與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4) 個人簡歷與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5) 大學期間獲獎的證明或有代表性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復印件;
(6) 一寸照片2張(體檢用);
(7) 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報到時交納復試費100元。
提交復印件材料紙型為A4紙。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復試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10月9日 8:30—11:30,具體分組時間和地點安排,請考生于10月9日8:00之后到化纖樓二層經管學院研究生櫥窗查看。
面試要求:
1.復試面試重點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包括專業口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其中專業口試著重考察考生是否有濃厚的學術研究興趣、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在本專業研究領域的發展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2.復試時提問教師按回答問題的質量評分,每個學生應有多位教師提問,教師按回答問題的質量評分,每人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復試全部完成后,由組長組織教師根據各教師評分表的打分情況,匯總給出成績,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4.復試面試分數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未滿60分),直接不予錄取。
(三)復試結果公示
公示時間:10月9日下午17:00公示擬錄取名單,請考生到化纖樓二層經管學院研究生公告欄查看。
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四)體檢安排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經復試合格的考生須參加體檢,體檢一般在我校校醫院進行。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統一體檢的考生,須經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認可,到指定的三級甲等以上的醫院體檢。體檢標準由校醫院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結論由校醫院確定,體檢異議由校醫院負責解釋。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考生登錄“碩士研究生考生系統”自行打印體檢表。上午體檢空腹,體檢費60元。
體檢時間:2014年10月10日上午8:00—11:30;體檢地點:北京化工大學校醫院
(五)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
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duate.buct.edu.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招辦將協同紀委辦公室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并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執行。考生接待電話號碼為:01064433759;監督舉報電話號碼為:01064434762。
六、報考我校推免生的資助與獎勵政策
詳見我校研究生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
七、其他說明
1、考生必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如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實,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獲得被接收資格的申請人本科畢業前須未受過任何處分,未有考試作弊或者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記錄,新生入學報到前須如期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3、我校的招生信息實行網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詢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raduate.buct.edu.cn/。
4、本辦法報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5、本辦法適用于經濟管理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復試工作。
6、其他未說明的問題由經濟管理學院解釋。
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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