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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號)文件精神,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于2015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為確保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國標代碼:13851
第五條 學院地址:合肥市潛山路382號
郵政編碼:230031
網址:http://www.ahptc.cn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條 辦學定位:穩定規模校企聯合 特色辦學 穩固發展。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自主招生方案、確定自主招生規模和計劃,領導、監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和處理招生日常事務。
第十條 學院設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安保監察組,對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確保“陽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 自主招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另行公布。如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缺額計劃轉入普通高考招生。
第十二條 自主招生考試及時間安排如下表。
第五章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以下簡稱“社會考生”)。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
(一)參加自主招生的各類考生必須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參加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編制的考生號。
(二)考生必須參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三)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語文、數學、外語、科學基礎科目成績須達到C等級及以上,在校期間表現優良,無違紀處分記錄。
(四)應屆中職學校考生須出具所在學校在讀證明,在校期間表現優良,無違紀處分記錄;歷屆中職學校考生須取得中職畢業證書。
(五)“社會考生”應具有高中學歷證書(或相關證明),無違法違紀記錄,社會表現優良。
第六章 招生工作流程
第十五條 學院自主招生工作流程為:考生報名à資格審核à現場確認à測試à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 考生報名
(一)報名方式
2015年,學院自主招生采取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錄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ahptc.cn,以下同),點擊相關鏈接,憑個人身份證號和高考考生號進行報名。
報名成功后,考生須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三份,經所在學校(或單位、鄉、鎮、街道)審核蓋章后,現場確認時交至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二)報名時間
2015年3月2日-4月5日,學院報名系統于2015年4月5日17:00關閉。
(三)專業志愿填報
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一個專業服從志愿。
第十七條 資格審核
(一)在安徽省教育廳指導下,學院借助安徽省教育廳相關信息平臺對申請人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
(二)2015年4月7日后,考生可登錄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
第十八條 現場確認: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到學院進行現場確認并領取參加自主組織測試的《準考證》,同時繳納測試費100元/人。
(一)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4月10日8:00—16:00。
(二)現場確認地點: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教學樓一樓學生處。
(三)現場確認需提供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鄉、鎮、街道)加蓋公章后的《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報名信息表》;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反面寫上姓名及高考考生號)、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由報名點通過報名系統打印含有考生號的考生報名信息表。
第七章 考試安排
第十九條 測試方案
參加2015年學院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學院自主組織的相關測試,擇優錄取;
(一)應歷屆普通高中考生和“社會考生”考核與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考核要求: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須達到C級及以上,且職業適應性測試為合格,按照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排序從高到低。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得分低于80分為不合格)。
1.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由安徽省教育廳提供,(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社會考生”需提供高中學歷證書原件或相關證明)。
2. 職業適應性測試辦法
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學院組織相關量表進行測試,測試結論為合格和不合格
3.綜合素質測試
按考生報考的第一志愿專業分組面試,綜合素質測試組組成:根據測試工作的需要組建通信類、計算機類、經管類專業三個綜合素質測試組,考評組由學生處、教務處、通信工程系、計算機系、經濟管理系和企業專家組成。測試組的主要職責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細則進行綜合素質測試評分。
綜合素質測試內容:測試采用考生隨機抽題回答和測評工作人員隨機提問的方式進行面試。通過測試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和創新思維以及特長等基本情況。
綜合素質測試程序:為做到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將采取四個隨機的方法,即“考生面試順序號抽簽隨機、考生抽取考題和測評人員提問隨機、測評工作人員分組抽簽隨機、考場安排抽簽隨機”。對考生的面試評分,由每個測評人員獨立評分,統計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成績統計,匯總。學院自主招生工作安保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中職學校考生考核與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考核成績+職業技能測試。
考生考核總成績中基本分滿分為200分(文化基礎考核成績10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100分,總分低于80分為不合格)。
1.文化課考核辦法
考生文化課考核范圍參照《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內容主要是語文、數學、英語。其中數學、英語各占30分,語文40分。
2.職業技能測試辦法
職業技能測試按考生報考的第一志愿專業分組面試,職業技能測試組組成:根據測試工作的需要組建計算機通信、呼叫中心服務與管理兩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組,考評組由學生處、教務處、計算機系、經濟管理系和企業專家組成。測試組的主要職責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細則進行綜合素質測試評分。
綜合素質測試內容:測試采用考生隨機抽題回答和測評工作人員隨機提問的方式進行面試。計算機通信專業涉及到該專業的基本常識,呼叫中心服務與管理專業側重考查普通話水平。此外,考核內容還涉及到考生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和創新思維以及特長等基本情況。
職業技能測試程序:為做到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將采取四個隨機的方法,即“考生面試順序號抽簽隨機、考生抽取考題和測評人員提問隨機、測評工作人員分組抽簽隨機、考場安排抽簽隨機”。對考生的面試評分,由每個測評人員獨立評分,統計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成績統計,匯總。學院自主招生工作安保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測試時間和地點
1.測試時間:
職業適應性測試和文化課考核時間: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
綜合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2015年4月11日下午(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專業分組進行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測試地點: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三)成績發布
考生的測試成績將在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考生可以憑身份證號及準考證號登錄查詢。
第八章 錄取
第二十條 在安徽省教育廳指導下,學院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規范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錄取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依據考生的測試成績排序,按1:1的比例劃定錄取控制線,按照公布的自主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進檔的考生根據測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專業服從志愿錄取。
第二十一條 若考生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以下原則劃定:應歷屆高中畢業生和“社會考生”按照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的單科成績排序,單科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社會考生”按照綜合素質測試中的三個單項成績排序,排列順序為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中職考生按文化課考核成績排序,文化課考核成績仍相同時按單科考核成績排序,單科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學院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后,2015年4月20日將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考生可以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認錄取結果,隨后,學院將最終錄取結果在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http://www.ahptc.cn)上公布。
第九章 相關事宜
第二十二條 自主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再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及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第二十三條 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后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并同時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
第二十四條 凡在自主招生中違規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凡在自主招生中違規的工作人員,按《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參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以及安徽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一)學費標準:移動通信技術、光纖通信、通信工程設計與管理、移動互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通信專業每年每生3900元;呼叫中心服務與管理專業每年每生3500元。
(二)住宿費標準:八人間公寓每生600元/學年;六人間公寓每生800元/學年;四人間(以下)公寓每生1000元/學年。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優秀學生每年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占學生總數的0.09%左右;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占學生總數2.7%左右;約22%的學生每年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除此以外,還有30%的優秀學生可以享受學院獎學金;校企合作訂單班優秀學生還可以獲得合作企業設立的企業獎學金。
第二十八條 對家庭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對取得學籍的特困生, 根據規定給予特困生生活補助;特困生可以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二章 學生畢業與就業
第二十九條 學生成績合格,學院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十條 學院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指導、推薦畢業生就業。學院每年均向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三大運營商輸送大量畢業生,同時,學院還與省內外20多家通信運營企業簽定了實習實訓基地協議和校企合作培養協議,建立了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高職辦學以來,畢業生就業工作始終保持就業率高、就業質量高、就業滿意度高的良好形勢,畢業生就業率均超過98%,部分專業供不應求,2013年,學院榮獲安徽省教育廳授予的“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稱號。
第三十一條 學院積極為學生開展多種技能培訓,實行“一生多證,一專多能”教育。學院還將根據省招生考試院統一部署,組織畢業生參加省屬高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專升本”考試,以進入本科院校繼續深造。積極開展“專轉本”學習,并依托北京郵電大學、南京郵電大學等郵電類高等學府,設立研究生培養基地和學歷教育教學點,形成“專科—本科—研究生”的一體化學歷教育鏈條。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
通訊地址:合肥市潛山路382號,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 編:230031
聯系電話:0551-62231188(招生就業辦公室)
傳 真:0551-62231031(招生就業辦公室)
網 址:http://www.ahptc.cn
E-mail:ahptczs@126.com
第三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學院監察室是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聯系方式如下:
監督電話:0551-62231020
傳 真:0551-62231024
電子郵箱: ahptcjcs@126.com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2015年1月7日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適用于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院授權招生就業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安徽省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安徽省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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