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工程技術等系列中、初級職稱試行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5〕26號)、《關于北京市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5〕34號)及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6年度北京市職稱評價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6〕1號)精神,現將2016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在北京地區工作,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博士研究生畢業;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三)本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四)專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五)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4年;
(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15年;
(七)中專畢業后,從事農業技術及農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農村能源、水產、林業等工程技術工作滿15年。
中央在京單位所屬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北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評審,須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上級(部委級)人事、職稱部門出具相應委托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職稱評審有關要求申報。
上述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評價方式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2016年 4月9日 |
考評結合 | 各專業基礎與實務 | 時長150分鐘 具體時間安排 請見準考證 |
以考代評 | 各專業基礎 | 9:00-11:00 | |
各專業實務 | 14:00-16:00 |
考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進行,具體考試科目、評價方式及考生攜帶文具見附件。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需按規定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參加考評結合系列(專業)考試的人員,成績合格后,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核發相應專業的《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合格證書》,該證書有效期為3年。
參加以考代評系列(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相應專業《北京市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2015年度成功報考過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且2016年度報考專業和報考科目均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1月15日至2月1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下同),按照系統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6年 1月15日-26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上傳照片及審核 | 按要求上傳照片,如照片審核不通過,須重新上傳。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內)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100KB。 | |
打印及 審核蓋章 |
使用A4紙打印《2016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后蓋章(如本人檔案未存放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先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再由檔案存放部門審核蓋章)。 | |
2016年 1月24日-26日 9:00-11:30 13:00-16:30 |
現場審核 | 持相關材料到以下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審核單位: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審核點名稱: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 審核點地址:朝陽區惠新東街5號 電話:64941628,64918613 |
2016年 1月27日- 2月1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
下載考試大綱 |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方可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報考專業所對應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委托評審的還需攜帶委托評審函,上述證件、證明均須原件。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4月5日至8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準考證打印系統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6年4月11日至7月10日(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考試大綱
1.本年度考試大綱采取網上下載的形式,報考人員須網上繳費成功后方可下載報考專業所對應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
2.2016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修改的科目為:水利、環境污染與防治、分析化學與檢驗。原有機化工和無機化工兩科目合并為:化學工程與工藝,該科目使用新版考試大綱。
(三)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9〕1231號)規定,每人每科收費標準70元。
(四)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事宜請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查詢。
(六)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七)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八)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2016年度北京市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與考試科目對照表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