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4年8月,中紀委發文,要堅決剎住中秋節、國慶節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至此,逢節相互送禮、違規發福利的現象有了極大改善。但與此同時,一些職工的節日福利也沒了。據調查,超8成受訪企業今年不發中秋福利。現代快報報道,超半數的員工無法接受單位不發月餅,“月餅不是在價值,而是在‘人情味’”。在中秋節當天,人民日報客戶端發的一篇評論——《反腐不應該反職工福利》,傳遍了網絡和微信朋友圈。
【標準表述】
[現象分析]
反腐敗,反的是三公消費;反的是個別官員的權錢色交易、任人唯親、買官賣官、欺上瞞下;反的是個別壟斷性企業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費、高福利的灰色腐敗;反的是個別單位假借“職工福利”之名侵吞國家資產、串通起來尋租、分肥的腐敗行為。
中央的八項規定,反的絕不是職工的正常福利。單位在節假日慰問基層員工,發一點福利,原本是體貼民心的好事,和濫發福利并不是一回事,不能一刀切地將其等同于腐敗。
一些單位的領導把正當的職工福利全部取消。這樣做,有如下幾個原因:
一是把腐敗與正當的職工福利畫等號,這是認識誤區,是落實反腐倡廉的“跑偏”。
二是以此向外界表明自身的清正廉潔,為政績加分。
三是一些單位領導通過拿掉職工正常福利,宣泄“我貪不了你們也得不著”的陰暗心理,更有甚者想以此舉誘發人們對反腐的不滿情緒,進而遲滯中央反腐步履。
[如何看待職工福利問題]
公務員靠福利過日子,是薪資體系問題。
事實上,公務員檔案工資或者制度工資的確不高,但“額外待遇”不少,因此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一些有職權的單位,辦起數量不等的協會甚至經濟實體。這些機構產生的收益不少用于發放職工福利。還有的單位,職工生老病死、婚喪嫁娶有各種慰問或補貼機制。正是因為這種不健全的薪資體系,讓公務人員一直依賴于福利過日子。
也正是如此,八項規定等禁令的實施,這些人群受到的影響最為強烈。而多數公務員只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并不是“當官的”。他們中的很多人也表示:“我們也不想要隱性收入,希望能正大光明地談收入、談加薪。”
[啟示]
人們堅決支持中央反腐倡廉,但反對一些執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職工應有福利的做法。反腐的最終目的之一,其實就是為了增進公眾福利。服務于基層職工、低收入者的各種正常福利,在反腐過程中不僅不應縮減,發放的范圍和數額還應根據實際情況有所擴大。應警惕“歪嘴和尚”運用“太極推手”卸力打力、“以其人之道反施他人之身”,進一步采取措施,糾偏穩正,確保反腐倡廉的大力實施和順利進行。
[措施]
第一,規范職工薪資體系,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工資結構和正常增長機制。逐漸提高中低層職工的工資,保持職工正常福利的穩定,實現收入、福利的貨幣化、透明化和穩定化。職工的正常福利如果得以穩定、透明化,腐敗官員反而更沒有機會搭職工福利的便車,很難再利用職權給自己規定超標超高福利。
第二,明確腐敗行為和正常福利兩者的界限。為尋求中央高壓反腐態勢和職工對福利的合理訴求兩者之間的平衡,需要進一步明確“腐敗行為”和“正常福利”兩者之間的界限,讓各地清楚哪些屬于單位應發放的職工福利,哪些屬于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對于屬于職工的福利,就該名正言順地發放;對于屬于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就堅決不越雷池一步。
第三,制定節假日職工福利費發放指導標準,設定浮動的上限和下限。對此,可借鑒公車改革的方案,由中央制定各個節假日職工福利費發放的指導標準,并設定浮動的上限和下限,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參照執行,把節假日慰問的方式和標準統一規定下來,公開透明地執行。同時,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避免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可以允許單位負責人對工作業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員工額外進行獎勵,體現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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