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新型城鎮化的用水保障
鑒于水資源在我國新型城鎮化中的極端重要性,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于2013年6月啟動了“中國城市水效管理”研究工作,從水效概念框架、城市水資源管理體制、城市水務規劃、污水處理回用等方面,探討解決城鎮化進程中的水資源瓶頸問題,以期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
快速城鎮化進程中水資源短缺問題十分突出。首先,水體污染嚴重,“水質型缺水”引發城市水危機。我國總體水資源質量狀況依然嚴峻,2011年全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僅為46%,90%以上的城市地表水域污染比較嚴重、地下水質量持續惡化,相當一部分水資源豐富的城市由于水源污染面臨“水質型缺水”。其次,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總體水平不高,而且區域間發展不平衡。2012年,全國城市(包括縣城)污水處理回用總量為44.3億立方米,污水處理回用率僅為19.1%,與發達國家70%的回用率相比有很大差距。第三,城市供水整體漏損嚴重,管網漏損已成為我國供水行業普遍存在的嚴重問題。第四,城市用水效率低,企業生產耗水量高,水資源短缺與浪費并存。
“多龍管水”的水資源管理體制是造成城市水資源問題的重要原因。雖然我國城市水資源問題的產生有多重原因,但根源在于制度性問題,特別是“多龍管水”的水資源管理體制難以做到對城市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配置。長期以來,我國水資源管理形成了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體制,導致城市水資源管理中設施規劃不銜接、監管不到位、政策不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不落實、水價無法反映水資源成本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拿城市污水處理回用來說,其發展就受到體制、政策、規劃等多重因素的制約。在體制方面,中央與地方政府在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的管理職能分工上存在顯著差異,上下機構不對接,影響全國統籌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的成效。在政策法規方面,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缺乏法律保障,優惠和激勵政策不完善。在規劃方面,再生水沒有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且城市污水處理回用規劃滯后。在機制建設方面,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的投入機制不完善,合理的水價機制沒有形成,也缺乏嚴格的安全監管機制。
以水效為核心理念統籌城市水資源管理。鑒于我國城鎮化過程中水資源短缺問題的嚴峻性,整合過度分割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勢在必行??梢越梃b能效以及基于能效的政策體系的成功經驗,把“水效”作為統籌水資源管理的理念抓手。以水效為核心理念統籌城市水資源管理,需要在法律體系、管理體制、激勵機制、技術支撐、公眾參與等方面采取相應的變革措施。首先,建立現代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體制,提高水資源管理效率。樹立城市水效管理理念,充分尊重水資源的自然屬性,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各個環節實施統籌規劃、統一調度和配置。實行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一龍管水,合力治水”。明晰中央和地方水資源管理事權劃分。因地制宜推進城市水務體制改革。其次,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構建新型城市水務政企、政事關系。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各盡其能、各得其所的城市水公共管理新格局,以逐步完善水權制度為基礎,建立政府配置和市場配置相結合的水資源分配機制;逐漸完善水公共產品、水公共服務的政府購買制度,以及相應的水務企業績效評估和獎懲制度;改革城市水資源管理決策和監督體制,建立城市水事務理事會;全面拓展公眾參與和監督的范圍、手段并提供切實保障;界定好所有者、投資者、運營者、監管者、使用者各方的責權關系,逐步理順水價機制、稅費機制、政府補貼和支出機制,不斷完善法律手段、規范行政手段。第三,完善水資源管理法律框架,優先制定節水法和全國節水條例。強化法律法規的實施,完善法律實施程序,促進公眾參與水資源管理。
促進農業產業化與新型城鎮化良性互動
城鎮化是以農業為主的傳統鄉村社會向以工業和服務業為主的現代城鎮社會逐漸轉變的歷史過程,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農業產業化是農業生產模式的重大變革,是推進農業經營規?;?、市場化、現代化的有效途徑。實踐證明,城鎮化水平與農業產業化之間具有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農業產業化發展水平高的國家,二、三產業比較發達,城鎮化水平也較高;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能夠促使農村地區資源集中和有效利用,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快速推進,農業產業化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主要表現為城鎮盲目擴張占用耕地資源、土地利用效率和城鎮化質量不高、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困難、農地產權關系不清、農業產業組織發展滯后等。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需要進一步處理好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產業化的關系,實現二者良性互動。
充分發揮新型城鎮化的“三大載體”功能。城鎮化能為農業生產專業化、市場化創造必要條件,具有“三大載體”功能:流通載體功能,即隨著城鎮化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從農業生產者轉變為農產品消費者,為農產品創造更大的消費市場;加工載體功能,即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對農產品進行深加工,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服務載體功能,即城鎮為周邊農村提供專業化生產服務,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和農民增收。充分發揮新型城鎮化的“三大載體”功能,對于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更加重視農業產業化的基礎作用。農業產業化發展,能夠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滿足城鎮化發展帶來的人們對農產品質量和數量的更高要求;而農民收入的不斷增長又能擴大農村消費市場,對城鎮工業品產生巨大需求。同時,城鎮化建設需要的勞動力、建設用地等生產要素大多來自農業農村,城鎮化發展程度越高,越需要高效集約的農業產業化提供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也使更多的農民從農業轉移出來,享受城鎮化發展成果??梢?,農業發展是城鎮化和工業化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沒有農業產業化的支撐,農村就無法擺脫貧窮落后面貌,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就難以真正實現。
處理好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產業化的關系。當前,應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加大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力度。繼續實施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改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狀況,促進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合理有序流動,真正實現城市支持農村、工業反哺農業。二是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城鎮化建設。繼續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為農業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創造條件。優化城鎮布局和形態,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避免城鎮盲目擴張。三是積極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問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掃除農民身份轉變和居住地變更的體制性障礙,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步伐。打破城鄉分割的居民身份壁壘,以戶籍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強農民權益保護。四是拓寬融資渠道。改變單一靠政府投入的格局,建立包括政府、企業、集體、個人的多元投資機制,引導和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和農產品基地建設。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吸引多元投資主體特別是返鄉創業農民工參與農業產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