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歷來是民眾關注的焦點,也是國家公務員考試中的熱點和重點問題。尤其是食品安全法的出臺,表明我國將食品安全提到了法律高度,彰顯出我國對人民食品安全的重視。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一部實施僅兩年的法律,連續組織兩次全國范圍的執法檢查,史上絕無僅有。這足以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這部與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法律的高度重視。
應該說,食品安全法實施兩年來,中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保持了平穩并趨于好轉。但由于影響和制約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目前,部分領域和地區的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了食品安全法的執法力度還須加大。
食品安全法相對于以前的食品衛生法而言,已加強了處罰力度,如規定:“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钡@樣的罰款與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所得相比,還是罰得太輕。一個違法經營者受到了處罰,其他人依然毫無顧忌,照樣干著喪盡天良的事情。因為在高額的利潤面前,這點小小的處罰根本算不了什么,何況還不一定就會被查處。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屢屢發生,說明食品生產經營者付出的違法成本很低。只要沒有被罰得傾家蕩產,那些違法經營者就完全有可能重操舊業。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人加重懲罰力度,罰得那些敢于以身試法者傾家蕩產,不敢再下手。
食品安全法還規定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逼鋵崳.a停業、吊銷營業許可證,對違法生產經營者的打擊并不大。因為,今天營業許可證被吊銷了,明天還可再重新申請。在食品行業中,對情節嚴重、屢犯不改的違法生產經營應該不只是吊銷營業許可證,還應該有禁業的規定。一旦發現一起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就應終身禁止其從事食品生產,讓其不能再下手。國外有“黑名單”制度,這樣的企業和個人都要永久退出食品行業。
補償受害者,要補到超過受損程度,調動其關注食品安全的積極性。只有受害者行動起來,違法經營者才會陷于人民群眾監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相信如果在2015國考申論考試中出現了這一熱點話題,考生們一定都有著自己的觀點。那么如何將這一觀點在有限的時間內簡潔有力地表達出來就是考生間實力地展現,這還需要考生在國考備考期間就加強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