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各級財政共安排4億余元,用于改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成為全國目前出臺該政策最早、投入最多的省份。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縣鎮的優秀教師競爭到農村學校從教的可喜局面。5月7日,教育部在長沙組織召開推進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工作經驗交流會,與會代表盛贊我省經驗為“湖南模式”。(5月9日《湖南日報》)
高居全國首位的4億元之巨,體現的是省委省政府對農村教師工作與生活的關懷,對農村學校穩定與發展的關注,對農村學生學習與成長的關愛。“湖南模式”內涵上是一種“興教模式”,外延上是一種“惠民模式”,實質上是一種“強農模式”。
如果說,“大學之大,不在有大樓而在有大師”,同樣,農村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的首要因素,也在教師。而對于我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來說,農村的偏遠、艱苦、落后,阻隔了不少教師進入農村的步伐。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為留住農村教育的人才,給農村教師一個好盼頭,我省好炭先送,積極推進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工作。這項工作,不僅為具有初級以上職稱(含初級)的在編在崗教師,在片區農村中小學(教學點)工作期間,按學校在自然村寨、村委會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不含縣城關鎮)三類情況,分別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生活補助。除此之外,還有合格學校建設,教師周轉房建設,職稱向農村教師傾斜和教師培訓等一攬子興教助教政策。這些政策的落實和深化,讓越來越多的鄉村教師“袋里有錢、住有所居、晉職有望”,從而引導和激勵更多的優秀教師到鄉村安心從教、終身從教。這對農村孩子而言,對農村發展而言,又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大實事。
“湖南模式”體現了一種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開啟“湖南模式”,開啟的其實就是鄉村教師的“幸福模式”,鄉村教育的“均衡模式”,鄉村孩子的“發展模式”,愿這樣的模式能更多地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