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剛剛過去的2015年是環保政策元年,也是環保約談“爆發”年。來自環境保護部的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環保約談的節奏明顯加快。截至2015 年10月底,環境保護部約談了長春、滄州、臨沂、承德、駐馬店等15個城市的政府主要負責人;與此同時,各省(區、市)環保部門對28個市縣進行約談,對 19個市縣實施區域環評限批,對督查中發現的176個問題進行掛牌督辦。
【標題示例】
讓環保約談“談”之有效
約談不空談環保才不難
環保不力不能止于“約談”
新環保法出臺以來,處罰案件大幅提升,按日連續計罰、查封、行政拘留等處罰手段威力初顯。正在開展的環保“約談季”,更是直指“一把手”,務求取得實效。
【意義分析】
現如今約談政府一把手,通過對政府一把手進行談話提醒教育,能夠防患于未然。不難看出,環境保護部對地方政府負責人進行時時提醒,隨時敲打,政府一把手在約談過程中不斷查找自身問題,并在上級環境保護部門的指導下及時將出現的問題解決,將比發生重大環境事件后再查處責任人更有意義。可以說,環境保護部的約談就是一記響亮的警鐘,只有警鐘長鳴,地方政府治理區域環境問題才更有價值,才能真正建立環境保護高于一切的意識和行動自覺,達到環保促制度,制度促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