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正是在十八洞村考察時,正式提出了“精準扶貧”的概念。在2年多后的今天,總書記再次對這個小山村的發展情況表達了關切,充分體現了扶貧工作在“十三五”新征程中的分量和地位。從收入有沒有增加,到大齡男青年的“脫單”情況,總書記所關心的一系列問題,正是扶貧工作是否見實效、扶貧舉措是否改善了百姓生活的樸素標尺。“十二五”期間,我國扶貧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億多。但在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的過程中,還要不斷“回頭看”,這既是為了鞏固工作成效,防止返貧現象出現,也是為了及時總結經驗、查漏補缺,讓精準扶貧成為持續改善貧困人口生活水平的長期動力。
“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規措施,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草案提出,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還要注重支持貧困地區加快發展,并完善脫貧攻堅支撐體系,強化政策保障,健全廣泛參與機制,落實脫貧工作責任制。相關統計顯示,“十三五”期間共需要脫貧人數達到5575萬人,要使得這部分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實現“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的扶貧任務,任重道遠。
一方面,精準扶貧要“授之以魚”,即保障貧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持續改善。當然,扶貧資金、社會保障等對口支持不可或缺,但“授之以魚”不僅在于單純提高個人或者家庭的收入水平,而是要為擺脫貧困形成全方位、長時期的有利條件。比如在一些鄉村,道路不通、網絡不暢,缺少發展產業的硬件;教育資源等軟件的缺失,更可能造成貧困的代際傳遞。因此,要將精準扶貧落到實處,就必須更加豐富“授之以魚”的內涵,不僅要關注收入,更要關注教育、交通、醫療、信息網絡等各個側面,實施全方位的扶貧。
另一方面,精準扶貧更要“授之以漁”。扶貧不能只靠“輸血”,提高貧困地區的“造血”能力,才是達成“十三五”精準扶貧目標的根本之策。所謂“精準”,就是要因地制宜地選擇脫貧路徑。以十八洞村為例,該村雖然產業基礎薄弱,但自然環境優越,因而成為旅游定點村,通過旅游產業來推動經濟發展。當然,全國各地的貧困地區條件有所差異,貧困家庭的致貧原因也各有不同,唯有深入其中、量體裁衣,才能最大限度地激發精準扶貧的效用。
扶貧工作,不僅事關貧困地區的群眾生活水平和發展機會,更事關社會公平,關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戰略目標。用好精準扶貧政策,增強針對性、突出創新性、注重實效性,才能真正讓貧困群眾祛貧根,奔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