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大命題。指出“人民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力量,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人民民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標準表述】
“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講的是中國發展模式的根本要義:人民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力量,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發展的根本目的,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以人民為中心有利于實現人民的全面發展。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這是馬克思主義最根本的價值追求。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就要著眼于人民現實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著眼于促進人民素質的提高,著眼于人民生活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努力掃除影響人的全面發展的體制機制,為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具體措施】
一、 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發展為了人民,就要順應民心、尊重民意,感知群眾冷暖,關注群眾需求,反映群眾心聲,回應群眾關切,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二、要不斷實現人民群眾的利益。在發展過程中,必須始終站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上把握和處理好涉及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實現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為目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
三、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