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2015年12月8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部分“雙11”網購商品價格跟蹤情況報告:大多數商品折扣“實在”的同時,也有三成商品折扣“注水”。中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從三次價格調查結果看,94款商品中,共有32款仍然能以不高于“雙11”價格購買,其中有9款比“雙11”價格還低。
【標準表述】
現如今,網購時代的來臨不僅悄悄地改變著人們的消費習慣和方式,也切切實實給網購一族帶來了諸多便捷和實惠。可就在“雙11”網購狂歡的背后,卻有超三分之一商品打折有水分,這些電商平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欺騙、誘導消費者的做法,實在讓人心寒。真難想象,每到“雙11”,到底有多少中國消費者不由自主地加入了“騙局”性的網購。
電商以次充好、以假亂真、虛假折扣等,不僅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是對法律法規的蔑視和商業道德誠信的背叛。在電商時代,如果商家只顧自己的利益,而全然不顧消費者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內心感受,就意味著已使自己陷于不仁不義之境地。所以,商家唯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網絡交易管理規定,誠實守信,依法經營,不夸大宣傳,不虛標價格,明折明扣明碼實價,才能取得消費者的信任,才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具體措施】
第一,電商平臺的提供者不能放任不管,要約束商家的違法、短視行為,對于涉嫌價格欺詐的網店,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
第二,政府價格管理部門要依法對隨意標價行為進行規范,對于價格虛假宣傳、價格欺詐行為,更是要零容忍。雖然很多商品都由市場自動調節價格,但明碼標價應是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