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造假都是令人發指的不誠信的體現,而高校的“被就業”更甚于此,因為高校本是一片凈土,是育人的地方。而且,“被就業”本質上沒有解決學生就業的問題,只會將就業難題暫時掩蓋。就業率注水帶來的“虛假繁榮”會誤導社會對某些專業的需求,決策部門無法準確掌握社會對某一類專業人才的需求,可能會導致一些本該被“削減”的專業仍在茍延殘喘,繼續忽悠不懂行情的大學生。因此,走出“被就業”怪圈刻不容緩!
“被就業”問題關系到我國的穩定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具體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著手:
要走出“被就業”怪圈,學校應該重視畢業生就業的質量。就業率與高校的優惠政策和專業設置相掛鉤,如果高校沒有較高的就業率,就有可能被取消相關的優惠政策與專業,導致高校為了所謂就業率只要數量不要質量。因此,應推進對高校的考核體制改革,將就業教育貫穿于教學過程始終,以培養學生能力為核心,改進教學方法,重視技能訓練,廣泛開展社會實踐,切實提高教育質量。
要走出“被就業”怪圈,應該積極幫助畢業生順利就業。市場與畢業人數的需求矛盾也是造成“被就業”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高校應重視對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加強與各事業單位的聯系與合作,采取多種形式幫助畢業生拓寬就業渠道,如:組織畢業生供需見面會。同時,還應幫助畢業生嚴審企業資質,督促企業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對畢業生進行跟蹤服務,以保障畢業生的勞動權益,切實提高畢業生的就業質量。
要走出“被就業”怪圈,教育部門應該改變就業率的統計體制。目前的就業率就是由高校自行統計,再交教育部門審核、發布。由于學校和教育部門是一體的,導致就業率缺乏獨立性、公正性。因此,要遏制就業率造假、注水,必須改變就業率統計機制,由高校統計,變為第三方統計,按照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對高等教育的評價,要由行政評價變為專業評價和社會評價,杜絕高校和教育部門造假的機會。
要走出“被就業”怪圈,政府部門應該盡快的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也是造成部分高校為追求所謂的“就業率”而對學生就業協議簽訂造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重要因素。因此,相關部門應該盡快的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在就業率問題上弄虛作假的高校要重罰,不僅要減少撥款,責令相關專業減少招生或者停招,還應對高校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對于就業率造假的法律盲區,相關部門應該加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避免同類的問題重復出現,只有這樣才能看到高校畢業生就業率本來的面目。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圣地,如果教育工作都存在誠信缺失、又怎能指望教育去擔當拯救社會誠信的重任,虛假的就業簽訂協議,又會給走向社會的畢業生心中造成怎樣的惡劣影響。因此,需要從重視畢業生就業的質量、改變就業率的統計體制、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以走出“被就業”的怪圈,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