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我國電力的供應與群眾、企業需求之間的矛盾愈發凸顯,“煤電頂牛”、淡季缺電等現象多有發生。為實現電力供求的平衡,促進社會經濟健康增長,維護好、發展好、保障好民生,就必須以調整電力發展結構為抓手,狠抓落實產業結構調整,并以推廣低碳生活理念為依托,努力實現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造成“用電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高耗能企業的無序發展,居民節電意識不強,導致用電剛性需求不斷增長,電力供應趕不上需求的速度;電力結構性矛盾,煤電區域分布不平衡,主要的能源消費地距離能源基地太遠,客觀上對運力提出了考驗,不利于電力企業的發展;利益分配不均衡,加之煤電價格失衡,降低了發電企業的發電積極性,是導致電力供應緊張的主要原因。
發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民生,為此,必須采取針對性手段和有效措施,努力破解用電荒難題。
一、加強宣傳和引導,推廣低碳生活理念。加強對節能省電的社會宣傳力度,一方面提高其節能減耗的意識,引導和幫助其轉變產業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發展結構,注重發展低碳經濟,逐步由粗放型經濟發展向集約型經濟發展轉變,降低能耗;另一方面提高人們的節電意識,實行梯級電價,分時電價,推廣節能產品的使用,形成良好的節電、低碳氛圍,以降低用電的剛性需求。
二、調整電力發展結構,強化電網基礎設施建設。要因地制宜,減少運輸成本,在煤炭資源豐富的地區大力發展煤電,在西南地區等水能資源豐富的地區大力發展水電,在東北、西北和華北等風能資源豐富的地區大力發展風電,適當的謹慎的發展核電,改變傳統的以煤電為主的電力結構,豐富電力生產來源;加大財政投入,完善電煤的運輸和電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緩解區域分布不平衡的矛盾。
三、深化體制改革,提高發電企業的發電積極性。一方面,政府要逐漸淡出煤電鏈接,適當的進行宏觀調控,穩定油價,遏制市場煤價格上升,建立煤電聯動的長效機制,引入市場調節機制,平衡煤電市場價格,降低發電企業的發電成本;另一方面,要完善利益分配機制,適當的提高電價,對發電企業適當的進行財政補貼和行政引導,平衡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的利益分配,提高發電企業的發電積極性。除此之外,電企業自身也應深化市場改革,完善管理體系,不斷提升自身的競爭力。
總之,破解“電荒”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多措并舉,全民共同參與。只有將調結構作為解決“電荒“問題的根本對策,以改革為抓手,以電力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才能從真正意義上推行“標本兼治”,從而賦予電力產業不竭的動力,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