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面試范圍;達不到1:3的,經人事主管部門批準后按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開始前,由南漳縣人社局對入圍人員再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發放《2016年度南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通知書》(以下簡稱《面試通知書》)。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超過時間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
3、面試開始前,對外發布《面試公告》,通知考生面試具體時間、地點。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應具備的綜合素質、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