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考察、體檢人數1∶l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體檢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審核擬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應在縣屬有資質的醫院進行。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此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