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006〕87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湘政辦發〔2008〕1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3年度我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崗位數量
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正高二級、三級、四級之間1:3:6的結構比例規定,我省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實行全省統一控制和管理,崗位總量按全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正高級崗位總數的10%確定。在2013年度二級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中,各事業單位按不超過本單位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人數15%的比例產生推薦人選。評審結果確定后,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崗位數量具體核準到有關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
二、申報條件
(一)已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進入到了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申報評聘二級崗位:
1.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2.“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3.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4.湖南省優秀專家;
5.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
6.湖南省科技領軍人才;
7.申報競聘國家級教練二級崗位的人員,其訓練兩年以上的運動員或培訓兩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后一年內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一是奧運會冠軍;二是集體項目獲得奧運會前三名。
(二)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2年、進入到了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符合下列任意一類條件中一項者;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9年、進入到了專業技術三級崗位、同時符合下列任意兩類條件中各一項者;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進入到了專業技術三級崗位、同時符合下列三類條件中各一項者,可申報評聘二級崗位:
1、第一類條件
(1)獲得國家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五)或二等獎(個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二)或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
(2)獲得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成果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或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或中國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二),或省級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二)或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
(3)獲得國家級教學名師獎,或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或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或省部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或獲得全國黨校系統精品課獎;
(4)獲得國家部委(局)頒發全國性的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類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二或集體項目主創人員),或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類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或集體項目主創人員),或國家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類一級學會(協會)頒發的全國性文學、戲劇、美術、攝影、音樂、舞蹈、書法、曲藝、雜技、民間文藝、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類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或集體項目主創人員)2項以上;
(5)獲得中華農業英才獎(個人排名第一),或中華農業科技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
(6)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個人排名前二);
(7)國家文物局田野考古獎一、二等獎獲得者(項目主持人);
(8)其他與上述條件相當的獎項。
2、第二類條件
(1)國家“973”計劃首席科學家或課題負責人;
(2)國家“863”計劃重大項目負責人或課題負責人;
(3)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負責人;
(4)國家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負責人;
(5)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要負責人;
(6)主持承擔過2項以上國家科研項目或5項以上省(部)級科研、工程技術推廣項目,并經省級以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7)以第一完成人獲得4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授權,被開發轉化,且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8)以第一完成人育成國家級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動植物新品種(動物新品系或配套系)1個及以上,并在全國大面積推廣應用,或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省級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并通過的植物新品種(動物新品系或配套系)3個及以上并大面積推廣應用;
(9)項目研究成果為中央或有關部委采納、推廣應用,并產生重要影響者(第一完成人);
(10)其他與上述條件相當,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省內本學科公認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
3、第三類條件
(1)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2)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3)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4)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5)南丁格爾獎章、白求恩獎章或國醫大師稱號獲得者;
(6)“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7)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
(8)其他與上述條件相當,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省內本學科公認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
上述(一)、(二)點所定條件中各類學術榮譽、各種獎勵、成果獲得和承擔項目完成的時間,原則上應在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期間內。同一成果獲得不同層次獎項的,按所獲得最高層次獎項計算,不重復計算。
三、基本程序
(一)事業單位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基本條件,制定并公布本單位的具體條件,具體條件不得低于基本條件;
(二)符合申報競聘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提出申請,填寫《2013年湖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申請審核表》(見附件一),并提交相關條件證明材料;
(三)事業單位根據本《通知》相關規定和崗位條件,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評議,經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并公示無異議后,產生推薦人選報主管部門。推薦人選必須符合資格條件,總數不超過本單位正高專業技術崗位聘用人數的15%,沒有符合資格條件的不申報。未完成崗位設置工作的單位,不得申報。
(四)縣(市、區)事業單位的推薦人選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市(州)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州)事業單位的推薦人選經市(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州)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上述推薦人選由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并經市州政府審核后,填寫《2013年湖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見附件二),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屬事業單位推薦人選由單位審核后,省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推薦人選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填寫《2013年湖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見附件二),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相關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評議審核;
(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擬聘人選進行公示;
(七)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為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人選,并向相關事業單位下達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職數,相應核減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三級崗位職數。
(八)事業單位根據核準的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數量和聘用人選,組織開展崗位聘用,明確崗位職責,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關待遇,實行聘期管理,聘期原則上不超過五年。
四、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是我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的重要部分,是產生專業技術一級崗位人選的基礎性工作,關系到我省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
(二)要嚴格執行政策。申報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的人員,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實,取消已聘三級崗位資格。各單位和主管部門要按申報的條件要求,對申報評聘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認真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得申報。各級人社部門要按照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1:3:6的結構比例和有關規定要求嚴格把關。評審專家要堅持原則,精心評審,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三)要抓緊組織實施。各單位要抓緊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員申報評聘工作。請各市州、省直主管部門、省屬事業單位于今年5月20-31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申報材料。材料包括:
1.《2013年湖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申請審核表》(A4紙打印,一式三份);
2.《2013年湖南省事業單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A3紙打印,并附光盤);
3.申報人員相關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經由單位人事部門簽署“原件已核”,并加蓋公章)。
聯系單位: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聯系電話:0731-82219391
2013年4月11日
《2013年湖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申請審核表》來源于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最近更新(201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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