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66號),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京人發〔2002〕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7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4年9月6日 | 8:30-11:00 |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
13:00-15:30 | 法學基礎知識 | |
16:30-19:00 | 價格政策法規 | |
2014年9月7日 | 9:00-11:30 |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
14:00-16:30 |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
(一)《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4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自收回之日起,當事人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該軟件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網址:www.cpta.com.cn)或網報平臺下載。
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報考全部科目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1年度、2012年度或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報考免試科目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2年度或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且免試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新考生”。臺灣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須于2014年6月23日至7月7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新考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6月23日 -29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網報平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打印及 粘貼照片 | 使用A4紙打印《2014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在右上角空白處粘貼同上傳一致的二寸(34mm×45mm)照片。 | |
審核蓋章 | 《報名表》須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后,在單位意見處簽字蓋章。 | |
6月30日 -7月1日 | 現場資格 審核 | 持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審核單位:東城區人才培訓考試中心 審核點名稱:北京建工集團黨校 審核點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院內 電話:64165149 |
7月2日 -7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持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9月2日至5日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四)報考人員可登錄網報平臺或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試頻道查詢成績及證書發放事宜。
(五)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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