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園區)人保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推進我市職業指導工作更加專業化、科學化,全面提升職業指導人員的綜合業務能力,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9號)要求,定于11月份開展全省職業指導人員資格培訓和鑒定工作。現將本次培訓鑒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鑒定對象
1、市、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街道(鄉鎮)、社區(村)人社服務平臺工作人員;
2、各類院校從事就業指導及相關工作的老師和工作人員;
3、部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工作人員;
4、準備或已經從事職業介紹工作的其他人員。
二、培訓鑒定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11月17日--21日,11月16日下午報道。
鑒定時間:11月22日。
培訓鑒定地點:南京審計學院國際學校交流中心(南京市北圩路77號)。
三、報名材料
個人報名時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兩寸黑白照片2張,《職業指導人員報名推薦表》1張。報考職業指導師(二級)和高級職業指導師(一級)的人員報名時還需提交已發表的論文(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及文章)一份。
四、收費標準
1、培訓費每人1050元,教材及考核鑒定費每人550元,食宿費用自理。報考職業指導師的人員,需另交論文評審費200元;報考高級職業指導師的人員,需另交論文評審費200元、答辯費300元。
2、省中心對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人社平臺工作人員參加職業指導人員培訓給予培訓費補貼,每市享受培訓補貼的人數不超過10人,享受培訓補貼人員的教材、考核鑒定費及論文評審費由參培單位承擔。
五、其它事項
1、請各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參加培訓鑒定人員的材料資格審查和匯總上報工作,認真填寫《江蘇省職業指導人員職業資格培訓人員名冊》、《江蘇省職業指導人員職業資格鑒定補考人員名冊》;符合享受培訓補貼條件需另填寫《申請職業指導培訓補貼人員名冊》。
2、請各院校學生處協助負責本校人員的相關報名事宜,并填寫《江蘇省職業指導人員職業資格培訓人員名冊》、《江蘇省職業指導人員職業資格鑒定補考人員名冊》。
3、各等級申報條件和要求、論文題目、撰寫要求及格式和相關報名表格,請登錄“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政策法規欄》中查詢和下載。
4、高級職業指導師(一級)論文采用口頭答辯形式,時間為5月17日下午。
5、報名工作從即日起至9月24日結束。報考職業指導師和高級職業指導師的人需提交統一命題論文,其中職業指導師一式3份,高級職業指導師一式5份,論文報送截止時間為10月17日,逾期未交者,取消綜合評審資格,費用不予退還。
請將報名材料及相應費用按時交至市就業管理服務中心,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014年上年度統一鑒定不合格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補考。
聯系人:郭月姣
電話:0510—87976965
地址: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號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 職業指導人員等級申報條件和要求.doc》來源于宜興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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