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旅游業已經從奢侈消費發展為百姓常態化生活選項。當前,我國已經站在“旅游社會”的大門口。然而,全社會對“旅游社會”的認識和管理還遠遠跟不上,重新認識旅游業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創新管理方式,在為經濟提供新動能的同時增加人們的獲得感,讓旅游不僅成為一種經濟業態,更成為展現人們基本權利的一個窗口,進而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添磚加瓦”。
【標準表述】
從國際上看,衡量一個國家旅游消費普及率的重要指標是國民出游率,中等發達國家居民每年出游超過3次,發達國家居民每年出游8次以上。2015年我國國內旅游人數突破40億人次,人均出游率達2.98次。2016年春節,全國接待游客3.02億人次。從國民年人均出游率看,旅游已成為我國百姓常態化的生活選項。游客從過去關注景點,逐漸轉向慢游體驗城鄉生活,與城鄉居民共享常態化生活空間。
旅游扶貧是新時期扶貧開發的重要力量,“十二五”以來,通過發展鄉村旅游,帶動了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占全國貧困人口的10%;通過旅游外交,中國進一步走向世界,越來越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和關注。旅游業作為綜合性產業,產業鏈條長、產品形態多,對餐飲、住宿、交通、零售、文化、金融、電信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拉動作用。
【具體措施】
首先,完善旅游配套制度。完善配套規章制度,推進綜合整治和聯合執法,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形成監管合力。針對宰客現象,需提高違法成本,加快建立誠信體系,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在旅游行業營造誠信經營的良好風尚。
其次,進入“旅游社會”,旅游業的形象越來越影響一個城市的形象。因此應在城市公共設施規劃中充分考慮外來游客的需求。
最后,加強文明旅游管理,約束文明行為。游客應避免不文明旅游行為,以良好旅游行為展現文明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