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一系列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理論,彰顯了黨中央建設生態文明的堅定決心。建設生態文明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站在理論建構的高度,充分吸收借鑒各種有益理論和方法進行分析。社會資本理論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分析視角。
【深度解析】
[社會資本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意義]
社會資本包含信任、規范和網絡等內容,這些與生態文明建設之間有著良好的契合性。
首先,社會資本有利于生態文明建設中多元主體的互信合作。
生態文明建設是政府、企業與公民的共同責任。但政府、企業與公民在生態文明建設中能否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優勢互補,有賴于多元主體間的相互信任。
其次,社會資本能夠增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序性和規范性。
社會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安排的結果,不能低估制度安排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引導作用。建立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能夠充分體現自然生態環境的稀缺價值,有效克服傳統自由市場經濟中的市場失靈。
第三,社會資本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公民參與網絡。
建設生態文明不是某個單一社會主體的任務,而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在建設生態文明的具體行動中,要積極構建由政府、企業和公民所組成的“三位一體”協同治理模式。
[存在問題]
我國社會資本發育條件尚不成熟,暴露出許多問題,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推進構成了阻礙。
一是信任社會資本匱乏引起生態文明建設陷入集體行動的困境。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急劇轉型,傳統的信任模式逐漸失效,現代的信任模式尚未建立,在這種新舊交替的形勢下,社會整體信用與組織間信任度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導致生態文明建設往往陷入集體行動的困境。
二是規范社會資本匱乏致使生態文明建設出現法律制度短缺。
進入新世紀,我國在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建設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與我國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形勢相比,生態文明的法律制度建設還略顯滯后,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紅利尚未完全釋放。
三是網絡社會資本匱乏導致生態文明建設的社會基礎薄弱。
當前,我國環保NGO面臨著“準生證”難辦理、資金短缺、自律機制不健全等諸多困境,影響其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
四是公民社會不成熟。
我國公民參與環保的意識總體比較薄弱,缺乏生態文明建設的主人翁意識。
[建議措施]
豐厚的社會資本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基礎和紐帶,也是實現美麗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因此,必須對我國當前的社會資本進行整合和重構,不斷優化社會資本結構,提升社會資本存量,有效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第一,培育塑造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可以使人們擺脫個體狹隘的眼光,從社會的長遠和整體利益出發審視問題,讓公民能夠形成高效的群體交流與合作。顯然,塑造培育公共精神能夠為社會資本的發育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并將直接催生全社會對生態文明協同治理的訴求。因此,必須通過宣傳、教育等各種手段,大力培育全社會的生態文明價值理念,使各社會主體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被動行為轉化為主動的自覺自愿行為。
第二,培育壯大環保NGO。
非政府組織能夠培育和維系社會信任,創造和執行社會規范,構筑和維持社會參與網絡。為此,一是要拓寬環保NGO的資金來源。政府應加大對環保組織的財政扶持,同時,各類環保NGO組織也應積極通過促進完善環保基金會的形式向社會募集資金。二是改革我國現有的行政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使政府對環保NGO的管理由直接干預轉為宏觀調控,把工作重點放在對環保NGO的指導和幫助上。三是增強環保NGO的自身建設。環保NGO要努力提高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內部和外部監督機制,增強透明度,贏得公眾信任,從而真正有能力代表公眾與政府、企業進行磋商,提出政策建議,施加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