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1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特別指出,要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
2015年12月1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要求,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集團必須加大力度打擊旗下網站出售仿冒商品的做法,否則將被列入“惡名市場名單”。阿里巴巴回應將致力于保護知識產權和打擊假貨。
【標準描述】
近兩年,在各種購物狂歡節過后,大規模的退貨、投訴總會接踵而至。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電商用戶投訴數量同比增長2.03%,其中,網絡售假成為投訴中的頭號問題。另據中國新聞網IT頻道聯合數字100市場研究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超過60%的受訪者表示買到過假貨。
假貨的存在一直伴隨著電商的發展,蠶食消費者對電商平臺的信任。對于企業來說,制假售假,悖逆了法律底線與社會責任;對于職能監管而言,放任假貨橫行,屬于赤裸裸的行政不作為。
【具體措施】
一、打擊假貨不僅需要政策、法律法規的護航,更重要的是要完善配套規定,讓監管措施的執行有理有據。
二、電商平臺應該主動轉換粗放的發展模式,主動提升電商的商品監管與售后服務,暢通消費者的網購維權渠道,加大對制假售假等網購欺詐行為的打擊力度,更加堅決地維護消費者權益,構筑健康誠信的電商發展環境。
三、政府部門內部質檢、工商、公安等要建立跨部門聯動整治機制。另外,平臺商與政府監管部門要精誠合作。